受害者是什么意思?
被害者属于直接关系人,受害者是直接关系人和间接关系人的统称。
被害人是合法权益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的人。诉讼参与人之一。其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是自诉人,处于诉讼当事人中的原告地位,享有诉讼当事人中原告人的一切诉讼权利;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居原告地位,被害人是诉讼当事人(据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享有比其他诉讼参与人更多的诉讼权利。
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是当事人之一,在一定程度上起证人的作用;如果他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为自诉人,享有当事人的地位。被害人与证人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被害人同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被害者、受害者。有啥区别?
被害者和受害者,他们的相同点应该都是受到伤害的一方。他们都是受到侵害,受到不法损害,人身受到损害。的被伤害人。
他们的区别在于。被害者是证明被直接伤害致死,就是没有生存的余地。就是没有生命体征。所以叫被害者。
而受害者呢?他虽然受到了不法侵害,受到了伤害,那他本身呢?还是一个有生命体征的人。只是受害的伤度不同,程度不同。是活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