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无赦是什么意思
杀无赦的意思是杀人者罪不得赦。
杀无赦表示对某人的死刑不能免除。在古代,有很多的处决方式,不同的方式之间意思不同,比如格杀勿论是叫人就杀,不针对个人,有宁可杀错,不可放过的意思。杀无赦是指对特定某人下达的诛杀令,指不能原谅,赦免。斩立决是经审判的,立即执行的意思;杀无赦是可以延期执行、而且不能赦免。
杀无赦典故出自唐代柳宗元《驳复仇议》一文,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意思是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
古代死刑的处决
族诛:也叫“灭族”或“门诛”,即一人犯罪,除将其本人用酷刑处死外,还要诛灭其无辜亲族。有灭三族、五族、九族、十族之分。
戮尸:就是斩戮死者的尸体,这是一种很残忍的刑罚,即使人死了,对尸体也不肯放过。这种刑从周代起到清朝止在二千多年的历史中一直被采用。
袅首:这是古代一种最残酷的、最不人道的死刑。把人头砍下高高悬挂在木杆之上以示众,因与袅死形状相象,所以叫枭首。
腰斩:腰斩之罪仅次于袅首。南北朝已无腰折之刑,但到了明初又被恢复。
绞:古代对被判处死刑的人用帛、绳等勒死或作绞刑架绞死。绞死可以保留全尸,不破皮,不流血,是古代最轻、最文明的一种死刑。
镬烹:俗称“下油锅”,是古代一种非常残忍的刑罚。即用一口大锅,内盛水或油,把它烧得沸腾滚烫,然后将被刑人投到里面去烹煮。相传这是商鞍的发明创造,以后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
杀无赦是什么意思
杀无赦-读音:shā wú shè 释义:杀人者罪不得赦 近义词:格杀勿论 典出 唐 柳宗元《驳复仇议》一文,首见“杀无赦”一词:“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
中文名
杀无赦
拼音
shā wú shè
典故出处
典出 唐 柳宗元《驳复仇议》一文,首见“杀无赦”一词:“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意思是: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
唐 柳宗元《驳复仇议》原文如下: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雠。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治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雠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雠乎?雠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雠,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雠者,盖以冤抑沈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雠。凡杀人而义者,令勿雠,雠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雠之,又安得亲亲相雠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雠可也;父受诛,子复雠,此推刃之道。复雠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雠,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雠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近似用语
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义同“格杀勿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