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父母名下的房可以办理贷款吗?
你好,用父母的房子是可以做抵押贷款的,只需要父母出具同意子女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签字同意即可贷款。
申请贷款时,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贷款用途证明、房屋产权证、房产所有人身份证件及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用于抵押贷款的房子也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做抵押,比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以内、房屋是商品房、公寓、商铺、写字楼等等。
除此之外,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借款人还需要找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后,才能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
一:什么是房屋抵押贷款
按揭房贷实际上是指客户已经拥有的、可以挂牌流通到按揭银行贷款的各种商品房。二手房贷款和一手房贷的区别在于,客户已经拥有房产的所有权,而不是即将拥有。按揭住房贷款需要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不得用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用途。例如,不允许炒房炒股。要求按揭贷款用途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贷款发行人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如果发现违规,银行有权收回贷款。
二:住房抵押贷款的申请条件
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必须抵押给银行)
债权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债权人及配偶户口簿
收入证明(此证明对房屋按揭银行贷款的成功与否和最高金额有很大影响。)
房产证持有人如有未成年子女,请提供出生证
如果房产有银行贷款,请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和最后的银行对账单
为提高房屋抵押贷款的通过率,请尽量提供其他家庭财产证明(如其他房产证明、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驾驶证等)
申请条件:
1、中国(不含港澳台)公民,年龄18-65岁,在本单位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若少于6个月,但单位工作内容与本单位相同)前单位的工作年限可累计)和经营一年以上的业务人员。
2、抵押的房地产权利人中不存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存在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的成年人。
3、如果房产是二级抵押,抵押的第一权利人必须是银行
4、借款人名下需拥有一套或多套产权房屋(至少一套为本市产权房屋)。
父母房产抵押以子女名义贷款,对于子女有什么影响
一般不会有影响。父债子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债权人的债权只能向债务人行使。但是,如果有遗产,子女只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父亲的债务,超出继承遗产的部分是没有法律依据替父亲偿还的。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四十条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息。对于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的贷款,贷款人应采取措施进行清收,或者协议重组。
父母买房子女可以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可作为次贷人,爸妈当主贷人。假如完全以子女的名义贷款,那产权证上必须是子女的名字,还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情况证明、收入证明以及银行流水等,已婚的夫妻两人都需提供这些资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父亲将房产赠与给儿子,儿子可以贷款吗
父亲将房产赠与给儿子,儿子是可以贷款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房屋有房产证,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子是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的。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赠与房产可以是亲属之间的赠与,也可以是陌生人之间的赠与,不过赠与房产是需要依法办理房产过户的,不然就是无效的。赠与房产过户手续主要有,如双方签订赠与书并进行公证。双方携带相关资料和身份证明前往房管局进行登记。交纳税费,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地产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