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宪法,副总统的首要职责是作为参议院的议长,负责管理参议院的程序性事务。然而,副总统在议会中并不具备提出议案或参与辩论的权力。在关键性表决中,副总统只有在反对票数与支持票数相等时,才能投下决定性的一票。
在总统大选过程中,副总统扮演着重要角色,作为选举人票的点算主持人。例如,2001年,身为副总统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戈尔,曾面临宣布败选的尴尬局面。一旦总统在任期内发生死亡、辞职或被弹劾的情况,副总统将自动接任总统职位,这一传统可以追溯到1844年的约翰·泰勒,宪法第25条修正案在1967年对此进行了明确。
历史上,有8位副总统因总统去世而继任,但只有杰拉尔德·福特是在理查德·尼克松辞职后接任的。值得注意的是,尼克松的辞职并未导致副总统因总统被撤职而继任,因为总统的辞职被视为辞职而非被撤职。此外,副总统的角色并非仅限于宪法明确的职责,他们可能根据总统的需要,扮演政策发言人或顾问等其他角色。
美国副总统是美国执行机构内第二号人物,总统的第一继任人选,兼任参议院议长,美国副总统是总统的第一继任人选,一旦总统於任内死亡、辞职或被撤职,副总统立刻继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