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杰演的《少林寺》中,和尚救了皇帝准许少林僧人吃肉喝酒,为什么没有允许和尚娶妻?
李世民特许少林寺的和尚吃肉是来自于电影《少林寺》中关于“十三棍僧救唐王”的描述:大概写的是十三棍僧救了唐王,唐王李世民登基之后,作出了少林寺和尚可以吃肉的决定,以报答少林寺的救命之恩。“十三棍僧救唐王”,本身就是个民间传说,没有一定的历史依据,而《少林寺》又对其进行了夸大。
我们知道,大家常说的佛教讲究五戒,其中一戒是“戒yin邪”;避免“十恶”,其中一恶是“邪yin”。有这样的清规戒律,但真正修行生活中能否坚持呢?这个姑且不论,那么唐代是不是允许和尚娶妻呢?
在唐代,尤其是敦煌地区,僧人娶妻甚至有家室根本不足为奇。《唐大中六年沙州僧张月光博地契》中就明确记载了僧人张月光有三个儿子,且与他们长期生活在一起。《申年十月沙州报恩寺僧崇圣状》中另外一个叫张法律的僧人,他有女儿,而且还让女儿去寺院里打油。
法律上虽然没有禁止和尚结婚的条款,但在实行执行过程中,是不允许和尚娶妻的。如果娶妻被发现了,和尚要被罚去做苦役的。也就是说没有法律禁止,但是也是表面上不允许的,可能是敦煌地区天高皇帝远的,所以就没有办法那么兼顾了。
所以,在唐代是可以娶妻的,只要没人举报。只要在皇权没有达到的地方。但是明面上是不可以这样做的!通过这个也能说明,中国的古代就是一个人治的社会!不是我们现在的法制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