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为婚姻或其他利益骗走妇女、儿童或受监护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bduct;carry by fraud;kidnap]
为 婚姻 或其他 利益 骗走 妇女 、儿童或受监护的人 详细解释 引诱拐骗。 鲁迅 《南腔北调集·上海的少女》 :“然而我们在日报上,确也常常看见诱拐女孩,甚而 至于 凌辱少女的 新闻 。” 端木 蕻良 《被撞破了的脸孔》 :“‘没钱那就不行了,没钱你诱拐,喝,至少 也得 五年!’那张脸孔大大的不以为然了。”
词语分解
诱的解释 诱 (诱) ò 劝导, 教导 :诱导。诱发。 使用手段引人:引诱。利诱。 称美之辞:“诱然与日月争光”。 部首 :讠; 拐的解释 拐 ǎ 转折:拐弯。 骗:拐骗。拐卖。 走路不稳,跛:他走路一拐一拐的。 走路时 帮助 支持 身体的棍:拐棍。双拐。 部首: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