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打儿子,如果是为了教育,且情节较轻的,一般会构成违法。如果父母是为了虐待而殴打儿子,且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构成违法,对其应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法律客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都说虎毒不食子,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可就是这样一位残忍的母亲,却打死了自己的儿子。
一个三岁的孩子死在母亲的乱棍之下,不知道这个孩子当时到底心里是怎样的痛苦,怎样的不可置信。
而原因可能大家会想,是不是孩子犯了什么弥天大错误,并不是就仅仅是因为孩子玩玩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这个所谓的母亲从来都不会去抱自己的孩子,而且还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就对孩子拳打脚踢,其实曾经也有邻居看到过,这个母亲打自己的孩子,当时也制止了,但是她却说这是自己生的,可以随便打。
我想这个女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母亲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心痛,要不然为什么要对一个亲生孩子下次毒手。
就因为叫孩子的时候孩子没有搭理自己,所以就生气把孩子打的流血,还给自己找了一个完美的借口说,因为自己没有经常和儿子在一起,也没有育儿经验才犯这样的错,可我觉得哪怕是再白痴,再无知的人也不会用棍子去打自己的孩子吧,这明明就是冷血。
每一个孩子其实都是独立的个体,不能因为孩子小,更加不能觉得自己是家长,就可以随便对孩子打骂,他们并不是谁的附属品。
孩子的胳膊肚子腿背很多地方,都被这位母亲一遍又一遍的打,直到打的孩子一直求饶才停下,可这个时候孩子早就已经全身发抖,嘴唇发白,已经深受重伤。
孩子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进行了紧急抢救,可不幸的是,这个可怜的孩子依然离开了这个世界,医生说孩子这样的伤痕根本就不是一次打击就可以形成的,不知道孩子之前到底遭遇了怎样的事情,让人心痛,也让人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