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 乙方:xx
xx:
今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我的感情大起大落。
我还记得2010年11月3日的那天早晨,那是个平凡的早上,不过,是命中注定会有这次相遇,虽只是一个在校清晨,但比那月夜仍然充满惬意。
也许是前世的约定,让我们的情感经历些许波折,才有了今世的相识相恋,这是个怎样漫长的日月,又是个怎样的心路历程。。。不管怎样我还是得感谢这份缘,经历过情感坎坷之后的可遇不可求的这份缘。我们是时间的过客,属于我们的只是匆忙的很短的一生。如果有缘,真爱无需承诺!
而我的爱却选择了错误的表达方式。。。 。。。
我愿意用我的一生来弥补,所以我自愿的,将我“卖”给了你。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不会问你不想说的事,即使问了也不会记着的,不会记着后账的。我不会在你面前看别的女人,如果不经意看了别的女人,要马上把眼光调回来,并对你说:“她不是美女!”以后逛街的时候我只会跟着你走,不会闲累的;当你迷路的时候我还会给你带路;你化妆时要快乐等候,衷心的赞美;你很累时要笑脸相迎,按摩捶背;你生病时要亲侍汤药,废寝忘食;你烦恼时要温柔安抚,分忧解劳;你呼叫我时要用最快的时间应答;你失眠时要陪你聊天,知道你睡着;和你散步时要下雨撑伞,炙夏遮阳;你打我时要任你蹂躏,谢主龙恩。我会和你在一起看咱俩喜欢看的电影;在街上走时和你保持身体的接触,不管是牵着手还是揽着你的肩膀,搂着你的腰,总之不要和你分开,喜欢抱着你的感觉;和你心平气和地讨论问题,不赌气,不吵架;所有的密码都会让你知道,而且从不改,即使改了也会在第一时间告诉你;认真听你说的每一句话。
我知道现在的我有点坏,用你的话说那是猥琐,,我坏,因为你,我好也只为你!因为我只要你!我只要你陪着我,只对我笑!我要你哭的时候,只让我一个人抱,只对我讲心事。别叫我放弃你啊,我做不到的哦!我只要你!我让你伤心过,但是我不会让你对我死心的!将你烙印在我记忆深处,证明你曾活在这个地方,我永远不会忘记!
我如果没有愁过你的愁,没有思虑过你的思虑,我就不配说我爱你!我是爱你的人,不要成为罪人,相信我,等着我,现在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值得的!永远是很长的,而我永远爱你!爱你是一种感觉,一种幸福的、甜蜜的感觉!让你快乐,更是一种奇妙的感觉!
我不在乎死亡。如果我死,我也会带走你,当然得经过你同意;哪怕你先我而死,我可以容许你带走任何你想要带走的东西,那其中必定包含我。人生本来是短的,可是在回忆中变的长起来,幸福本来可以用‘我爱你’造就的,让人们孜孜不倦乐此不疲地使用着,以致泛滥到现在都成为了一种病毒,“我爱你”我听的见却看不见!我只会让你幸福!
如果我背叛了你,我还有什么理由留在这个世界上呢? 甲方:
本合同至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约终身有效) 乙方:
卖身契是一种古老的合同形式,通常用于表示一个人将其劳动力或服务出售给另一个人或组织,以换取一定的报酬。
卖身契在历史上有着不同的形式和用途。在古代,卖身契通常被用于奴隶制度中,奴隶主通过卖身契购买奴隶的服务和劳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卖身契是一种不平等的合同,奴隶没有任何权利和自由。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权意识的提高,卖身契逐渐被废除和禁止。
在现代社会中,卖身契已经不再存在,但类似的形式仍然存在。例如,一些劳动合同可能包含过于严格的条款,使得工人无法自由离开工作岗位或更改工作条件。这些合同可能被视为现代版本的卖身契,因为它们限制了工人的自由和权利。
总的来说,卖身契是一种不道德的、不合法的合同形式,应该被禁止和废除。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确保劳动合同是公平、平等的,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