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尽力而为,就没有什么好后悔的"
很多人喜欢看侦探故事,推理悬疑的电视剧,看着剧本中的警察,侦探还原故事情节,寻找线索破案,这是一个令人兴奋的过程。为了让侦探的形象更加丰满,很多电视剧会运用一些戏剧化的手法,但是侦探在现实生活中真的存在吗?
说到侦探,人们会想到一个人,那就是李昌钰,中国的第一个侦探。他的研究方法充分利用了现代科学,再加上他一丝不苟、坚持不懈的态度,许多奇案得以破获。然而,正是35年前的凶杀案的逆转,让李昌钰陷入了信任危机,到底发生了什么?
偶然机会,成为"神探"
李昌钰出生于1938年,是江苏如皋人。他的家庭原本是较为富有,但却由于父亲的一次出海,遭受到的意外,家庭从此变得衰落。这让母亲还有13个孩子,生活上过得十分艰苦。然而庆幸的是,这13个兄弟姐妹都非常的努力,对他们了解的人都知道,后来这13个兄弟姐妹,在各自所在的领域中,都取得了令人惊叹的成就。每一个孩子可以称得上是人中龙凤,母亲为此也非常的自豪。
18岁的李昌钰成功地考上了海洋大学,但他却意外地发现,中央警官学校也正在招生。当时这所学校不仅可以免去学费,而且在生活上会有一定的补贴。这让家境不是很好的李昌钰非常欣喜,于是他选择去了中央警官学校,在生活上一方面给家里减轻了负担,另一方面毕业以后找工作的事情也不用担心了。入校后他在学习上非常用功,成绩自然也很优异,毕业以后就顺利的成为了一名警长。
1964年李昌钰选择了去美国留学,在留学期间,他花费一半的时间,就把所学的课程全部学完,并且获得了硕士和博士的学位。学历深造后的李昌钰选择了在刑事鉴定机构工作,主要负责的是:刑事实验与鉴定。他几乎将自己全部的家当,用来投资这些实验设备,甚至荣获国际标准的资格,可以承接世界各国的重大案件。从开始接案,根据数据表明,每年要破获300多个案件,着实让人感到非常的震撼。
李昌钰的案件破获效率,一般机构根本无法与他形成对比。在他所破获的案件中,让人记忆最深刻的,那便是碎木机碎尸案。这是一位丈夫杀害自己的妻子,后用碎木机碎尸,随后扔进河中,将碎木机清洗的一点痕迹都没有。对于刑事案件来说证据是极为重要,李昌钰花费了几天几夜,才在河中找到证据,最后使犯罪人得以定罪。还有众多这类的案件比如:公安局长杀妻案、13岁小姑娘奸杀案等,这些案件让李昌钰,荣获"神探"的地位。
一桩冤案,受到质疑
李昌钰被称之为"现实中的福尔摩斯",非常的受人敬仰。然而35前的一桩案件,让他开始被人们所质疑。这件事发生于1985年,在美国的一个小镇上,发现了一个老人的尸体。这具尸体有明显的殴打痕迹。这位老人由于身中27刀,大出血而导致死亡,这个案件进行的也比较顺利,当时警方就已经把凶手,锁定在了这个镇子中两位青年身上。由于他们两个无所事事,再加上爱打架,被认为是这个案件的凶手,概率自然也就很大。
在发现老人尸体的那天,他们二人看起来神色慌张,并且在看到警察的时候也很紧张,于是他们被警察带走调查。在犯罪现场满是老人的血,但已经被警察带走的这两个年轻人,身上没有血迹,警察派人去搜查这两个人的房子,没有发现任何犯罪痕迹。
因此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两个人是凶手,案件被冻结,警察只好找李昌钰来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李昌钰在老人家的浴室里,发现了一条毛巾,上面有不明物体。李昌钰解释说,那是老人的血,因此,警方指控两名年轻人杀死了老人,并擦去身上的血迹,逃离现场。
这两个年轻人对这一指控,感到非常委屈,一直在大声地为自己辩护,但是法官接受了警方的陈述,并判处他们两人50年以上的惩罚。谁都没有注意,这两个年轻人说了些什么,就这样案件得以解决。
然而35年后,两个年轻人再次上诉,反对毛巾上的不明物体,认为那根本不是血。经过检测结果不是血样。因此,法院释放了这两名男子,并公开批评李昌钰,称李昌钰没有仔细检查毛巾上的物品,就提交了证据,导致法院作出了错误的判决。
名誉消失,陷入骂声
这一事件发生,李昌钰顿时陷入了美国的骂声之中,说是由于他的判断失误,导致两个青年的35年光阴,在监狱中度过,这是什么都无法弥补的。甚至还被人们说,李昌钰是受了贿赂才没有检测。一时间李昌钰作为"神探"的名声,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在舆论正热之时,另外两起案件的律师,也参与了指控,称他们的当事人也受到了冤枉,都是李昌钰提供的伪证造成的,这让人们更加相信。
之后,李昌钰也做出了自己的解释,他坚持认为那条毛巾上边就是血。但李昌钰只是一个检测机构,只能够对于证物进行检验提供证据,但是对于案件的具体的还原、侦破仍然是一个警察要做的事情。如果真正的证据是假的,那么为什么35年来这样的一个大问题,还得以继续保留?如果是假的,这样的漏洞,难道不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吗?为何要等到35年后,才将这个问题重新进行审判?
结语
对于这两位年轻人的的上诉,35年后才得以重新审判,那么这其中,真的就只有李昌钰做错了吗?难道警方和法院不存在问题吗?当然这也只是我们的猜测而已,毕竟我们不是当事人。
如果事情的真相,如同李昌钰所坚持的那样,那么最起码他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如果事情真不是他做得,那么关于这件事情的是对还是错,这些评判都是由别人来定的,而自己只要做的问心无愧,就没有什么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