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做父母的书读过很多,但没有一本带给我的震撼可以和《不说,就真的来不及了》相提并论。
佩吉·杨来自台湾一个普通四口之家。
很小的时候,她就对音乐有一种反常的痴迷和感觉,似乎那里才是更值得去 探索 的世界,充满了不可言说的秘密。开始学琴后,她一坐上琴凳就不想下来。
因为天赋和努力,5岁时她获得了全台湾幼儿钢琴大赛的冠军——这只是开始,在后来的大赛中,她不是冠军就是亚军。
人总是不满足于已有的,还想要更多。
为了佩吉更好地学琴,父母卖掉一切移居法国,这让佩吉感到了巨大的压力:我不能失败,如果失败了,他们怎么办?
到法国后,佩吉每天在典雅的法式校园环境出入,父母却在中餐馆和洗衣房卖命地赚着微薄的工资,强烈的反差让她的压力更大了。
她更加拼命地、忘我地学习,而父亲还严肃地要她再努力。
她开始抽烟了。
大二时,佩吉参加了当年的国际肖邦钢琴大赛。
赛前,父母眼里只能赢不能输的期盼让她几乎发抖,她借拼命抽烟来平静自己;获奖后,父亲的脸上却是像哭又像笑的扭曲的表情,最后嚎啕大哭起来:他们太需要她的成功了。
感到自己快要被压垮时,佩吉遇到了莱昂。
如果说佩吉此生收到的第一个来自上帝的礼物是她的音乐天赋,那么莱昂就是第二个 。
遗憾的是,因为父母,一切都变了。
父母说佩吉的成功是他们用巨大的牺牲换来的,她的婚姻必须他们做主。
父母觉得,为了佩吉,他们吃了太多的苦,她不嫁给有钱人是说不过去的。
佩吉放弃了莱昂,结果就是:“ 从今以后,我活着与没有活着都没区别,我也不在乎了 。”
在父亲的安排下,佩吉嫁给了一位富商。
即使她被频繁家暴,父亲依然不许她离婚。她无比悲哀地说,如果不离婚,她就会自杀,父亲才勉强同意。
离婚后,佩吉去了美国。
在美国,爸爸一句“你从小就懂事,知道疼我们”,她嫁给了认识不久、没有感情的威廉。3年后,威廉为了情人离开了家。
为了排解压力和屈辱,她更疯狂地抽烟,有时一天两三盒,也尽情地酗酒,在空荡荡的屋子里怒吼过,砸过东西......
42岁那年,她时常感到胸闷,去医院检查后,医生告诉她:肺癌,晚期。
听到这个结果时,她却感到一种意外的平静,似乎知道这是命里早已注定了的。
回想这一生,除了音乐和莱昂是真正真实的,还有什么?如果可以再活一次,她一定会不顾一切地和莱昂在一起,即使伤害了父母。
佩吉的悲剧可以避免吗?
从她自身来说并不容易,因为父母从小严格的管教,让她习惯了顺从,即使明知他们不对,也很难做出反抗,潜意识里,“反抗”是一种罪。
读完这个故事,内心很悲伤,如果父母没有孤注一掷地去法国,他们的生活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
一个音乐天才,因为父母,匆忙走完了辉煌而又压抑的一生,她在临终前说出自己的故事,只希望天下的父母,能够从她的故事里吸取教训。
艾玛·福斯特出生在银行世家,哥哥毕业于哈佛医学院,在康奈尔大学当教授;姐姐毕业于韦尔斯利分校,在波士顿交响乐团做小提琴手。
她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乖巧、漂亮,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多么完美的家啊!
一切的改变,源于7岁时一次意外的发现。
圣诞节的第二天,家里举行一个盛大的派对,名流济济,热闹非凡。
艾玛无所事事,四处转悠。当她独自在宴会厅的一个角落坐下来后,突然发现一个珠宝商偷偷在母亲的腿上使劲捏了一下,艾玛惊得差点跳起来,可母亲居然显得若无其事。
从那天起,她彻底变了,任性、刻薄。而看到母亲一次次因她而难过、尴尬时,内心却满是复仇的快感。
12岁那年,艾玛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姐姐居然是个同性恋;
15岁那年,艾玛从酗酒并打人的哥哥嘴里听到他对这个家的恨,以及祖母因祖父情变而自杀身亡。
但父亲是艾玛内心的希望。她从小就崇拜父亲,他也很呵护她。
发现母亲的不忠后,艾玛一直认定父亲是无辜的,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他抱打不平。
但在17岁那年,她吃惊地发现,父亲在外早就有了情人,而且还生了一个男孩。
最后的一线希望消逝了,她对这个家的信任被彻底摧毁了,躺在床上不停发抖的她似乎理解了哥哥姐姐的行为:他们应该早就知道了一切。
从此,她的行为更加怪异:穿有破洞的衣服,把头发剪成男孩,并染成紫色或蓝色。
她的内心总是有一股复仇和反叛的冲动,玩世不恭到了极点。
但她很清楚,她桀骜不驯的面具下,却是一颗无比柔软和最怕受伤的心。
在遭遇了一次失败的爱情后,她发现生活里已经没有人可以信任了,她想躲开所有让她痛苦、绝望的人,修道院成了她唯一想去的地方。
这是她对父母最后一次的报复。
艾玛在33岁时因乳腺癌去世。
一个完美的家,三个聪明的孩子,最终因为父母的行为而彻底被改变了。
海灵格说,幸福家庭关系是这样的: 夫妻俩亲密并肩站立;孩子站在父母的前面中间位置,形成稳定的等腰三角形关系。
如果不是艾玛的遗言,父母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她叛逆的根源是他们的不和。
有人说,父母送给孩子最大的礼物就是彼此恩爱,可是很多人一直以为是贵的玩具。
亨利·斯图尔特是原纽约联邦法院死刑执行官,虽然这是他的工作,但他越来越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在职期间,他结束了237条生命,年龄都在20到30岁之间,他们都犯了一级谋杀罪。
每一次,他都安慰自己说:我不是法官,死刑不是我判的,我只是个执行命令的工具。
但,面对着那些鲜活的生命,他如何能做到无动于衷?每个人的眼睛里在那一刻都会出现对死亡的至深恐惧,对自己的绝望和悔恨。他们多数人口中念念有词,应该是在请求上帝的原谅,有的人带着极为恐惧的表情离去,有的人在被注射毒液前,因为紧张已经失去了意识......
给他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叫斯蒂芬·米勒的21岁年轻人:金发碧眼,身材高大,长相俊美,浑身透出一个正值生命旺季的全部青春和风华。
从被带进执行室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一直面带笑容,眼睛里没有一丝恐惧和忏悔。见到亨利时,他还礼貌地点了点头。
米勒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里,母亲因为工作忙很少有时间陪他,他是在无数个保姆的更换中长大的。
生活的艰辛让母亲总是心情不好,她经常指责和羞辱羞胆怯内向的米勒。
在整个成长过程中,米勒没有体会过亲情和爱,但孤独一刻都没有离开过他。
21岁时,米勒已经是个高大的男子汉了,母亲却还像小时候那样羞辱他,一怒之下,他杀死了母亲。
当警察逮捕他时,他脸上出现的就是见到亨利时那样浅浅的微笑。
他似乎在说,这就是他想要的,无论代价是什么, 没有被爱过的生命是不知道珍惜自己的 。
这是《绝望主妇》里一个故事的翻版,而故事之后的一句台词更值得深思:A monster is always made by another monster.
犯罪的青少年中,错误的家庭教育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这些年轻的生命在经历了童年的不幸和痛苦之后,却还要自己去承担这些不幸的后果,被夺去生命 , 暴力犯罪是生活里极度缺乏爱的铁证 。
为人父母,做的是一件关乎孩子、家庭、国家未来的大事。希望有朝一日,“岗前培训”也能成为“父母”这一职业的必须,不管TA持有什么文凭。
苡程在纽约读心理学研究生时,论文的选题是忍了的忏悔心里。为了搜集各种临终遗言,她查阅了很多资料,但几乎都是名人的。
她突然想到:为何不搜集城市里真人的临终遗言作为第一手材料?
走过一生,谁能没有故事?在生命的尽头,也许他们想一吐为快。
写信人有核弹专家、世界500强CEO、好莱坞女星等等。
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出的应该是最真实的话了吧:No one lies at his deathbed.(临终之人无谎言)。
希望这些匿名信,对活着的人有启发。也愿每个为人父母之人,用爱点亮孩子的心灵。
母亲想方设法借债送漂亮女儿黄凤仪留学美国,但女儿并未如愿学成迈向成功路,而是退学做了陪酒女郎,在异国都市靠出卖色相为生。她的祖国国别变得无足轻重,像个讽刺般的,她常被人当成日本姑娘,在酒廊里还有着“蒙古公主”的美名,被模糊地界定为“东方神秘女郎”以供消费。女儿给母亲的家书报喜不报忧地隐瞒和改写了真相,她说自己已经爱上了纽约这个“年轻人的天堂”,在那里她活得如鱼得水。有趣的是小说中再次出现了摩天楼意象,但她的感受大大不同于吴汉魂和玫宝(《芝加哥之死》中的人物):“戴着太阳眼镜在Times Square 的人潮中,让人家推起走的时候,抬起头看见那些摩天大楼,一排排在往后退,我觉得自己只有一丁点儿那么大了。湮没在这个成千上万人的大城中,我觉得得到了真正的自由:一种独来独往,无人理会的自由。……在纽约最大的好处,便是渐渐忘却了自己的身份。真的我已经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纽约客了。老实告诉你,妈妈,现在全世界无论什么地方,除了纽约,我都未必住得惯了。”
作者的叙述策略其实也已经表达了对她的处境的暗讽,只是作者的暗讽还伴随着同情。如果换一个角度看,东亚人的国别身份在美国常被混淆,黄凤仪任其自然地听任他人模糊地看待她,而在出卖色相的买卖中,她的面容躯体形象直接转化为一种具有商业交换价值的东方情调。身份的模糊和泛化给人物带来了放纵的自由,让她感觉自己是个真正的“纽约客”,她所理解的缺乏自律随波逐流的自由似乎是对美国这个自由之都的一个嘲讽。对吴汉魂和玫宝二人兼有引诱性和压迫性、令他们向往却又让他们恐惧的摩天大楼,黄凤仪却不再感到恐惧反而觉得自由。原因是她已经彻底美国化了,就连中国饭她也已放弃。这个小说似乎传达了这样一种信息:放弃中国身份与放纵堕落完全不分彼此;但作者也不忍将责任完全归于人物,他充分地考虑到人物在异国他乡生存本身以及寄钱还债的巨大压力,因此,出卖自己年轻肉体的混世就变成了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最后,值得谴责的就成了台湾社会非理性的出国热。 家世显赫、美艳惊人、心高气傲的李彤,原是父母千般宠爱的掌上明珠,到美国后是众多男孩子心中的五月皇后,毕业后出来工作是拿高薪的服装设计师,这样一个像一轮骤从海里跳出来的太阳一样光芒四射的大牌美女,却在美国一年年蹉跎着青春,无处归宿,最后在威尼斯跳水自杀,成为孤魂野鬼。李彤为什么死?连她多年的好朋友都不太明白,或者说不愿明白。表面上看起来,李彤在美国活得好好的,没有理由自杀。然而,外表的热闹掩盖不了内心的空虚与失落,与跳入密歇根湖的吴汉魂(《芝加哥之死》中的人物)一样,他们都是在精神上无所寄托,在美国这个荒原上无处生根的异乡人,与吴汉魂不同的是,李彤不愿割断与中国的纽带而纽带自己断了(父母遇难身亡),父母的离去意味着李彤无家可归。
男性叙事人陈寅的叙述视角,敏锐地描摹了李彤非同寻常的灼人的美;她父母出事后,小说的叙述强化了她在人际交往过程中的放纵和非理性,但叙事者则以低调的关切揭示出她放纵深处的绝望与高傲倔强背后的痛苦。因此,这个人物不仅以惊人的美丽和个性的光芒让人难忘,她心灵创伤的深度和年轻生命的自我毁灭更是产生了强烈的震撼力量。同时白先勇将富有历史含量的中国符码巧妙地安放在这个美丽的中国女孩身上,她自命为“中国”,而李彤打牌时的对话听来也别有一番滋味:“我这个‘中国’逢打必输,输得一塌糊涂。碰见这几个专和小牌的人,我只有吃败仗的份。”作者举重若轻地将近代中国的屈辱历史带进人物的身世遭际。被李彤封为“美”、“英”、“俄”的几个女友,逐渐结婚生子进入中产阶级稳定的生活轨道,更反衬了她的形单影只;事实上,“只有吃败仗的份”的玩笑话似乎成了一句李彤宿命的隐喻,虽然她表面上从未放下高傲的自尊。她的悲剧,是铭刻在宏大历史浓重阴影下的一抹伤痕。有关国共内战的历史大叙事中,留下姓名的大多是将领、英雄等风云人物,人们看到的是胜王败寇的两岸不同叙述版本;但是悲悯的作家关注的却是每一条生命在历史变故中所经受的具体伤痛与悲哀。对于李彤这个曾经鲜活美丽的生命而言,内战让她付出了家破人亡的代价。她的海外流亡者(谪仙)身份更加强了她无家可归、死无葬身之地的惨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