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的词语概念
词目:审讯
拼音:shěn xùn
英文:trial [try;interrogate] 司法机关向诉讼双方查问有关案件的事实。
伽利略也因为信仰和传播 哥白尼学说,在一六三三年他已经七十岁的时候,还被审讯。——《哥白尼》 指审理案件时对当事人进行讯问。
清 昭连 《啸亭续录·李仲昭》:“上大怒,命留京王大臣审讯,咸皆引服, 查有圻 论戍,其馀降革有差,人争快之。”《三侠五义》第十回:“此案尚在审讯,未能结案。”魏巍 《东方》第三部第六章:“他立时把文化教员 李风 找来审讯俘虏。”
警察怎样审问犯人
警察在审问犯人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犯人的权利受到尊重和保障。在审问过程中,警方应当采取合法、合理、非侵犯性的方式,并且尊重犯人的人格尊严,禁止使用酷刑或者其他不人道的手段。
我国刑诉法第33条规定,任何人都有权拒绝自证其罪并有权对所作的供述予以撤回。同时,刑事案件中的证据原则是排除非法证据、合法证据必须充分、相互印证。在实际操作中,警察在审问犯人时需要遵守以下原则:1. 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警方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才能采取行动,而且在审问犯人时也不能采用过度的手段。2. 尊重犯人的人格尊严:警方应该平等、尊重犯人,保证犯人不受歧视和侮辱。3. 禁止使用酷刑或者其他不人道的手段:警方不得使用任何虐待、威胁、酷刑等不人道的方式来审问犯人。4. 确保犯人的权利受到尊重和保障:警方应该告知犯人其权利,例如保持沉默、有权委托辩护人等,确保犯人的权利受到保障。5. 防止非法证据:警方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包括强迫犯人作出供词、打压证人等。6. 记录审问过程:警方应该详细记录审讯过程,以备后续使用。
如果警方采用了不当的审讯方式,是否可以要求排除证据?如果警方采用了不当的审讯方式,例如使用酷刑、威胁、打压证人等,导致获取的证据存在问题,被告人可以要求排除该证据。同时,律师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证据具有客观真实性,以及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其真实性,法院仍然可能予以采信。
警方在审问犯人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犯人的权利受到尊重和保障。在审问过程中,警方应当采取合法、合理、非侵犯性的方式,并且尊重犯人的人格尊严,禁止使用酷刑或者其他不人道的手段。如果警方采用了不当的审讯方式,被告人可以要求排除该证据,但需要注意证据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