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需要法律知识吗
不需要。作为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陪审员主要是通过对事理、常情的朴素认识对案件作出判断,这种判断更符合普通群众对事物的认知,更容易为社会公众接受,从而也更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因此从这个角度讲,陪审员无需过多的法律专业知识,只需常理、常识进行判断就能适应审判工作。
不能担任陪审团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由上可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不要求其具有法律知识,但应当有正常的思维能力、法治和道德观念,能够对案件涉及的问题作出合乎常识和理性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四条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
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
第五条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陪审员是正式工作吗
是的,为非法院在编工作人员
人民陪审员是依据法定程序产生的,依法参加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并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利的人员。通俗的说,就是与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的非法院在编工作人员。
因此,人民陪审员一般是不和法院签合同的,而且自行提交申请,并由法院遴选。这是一个政府行为。人民陪审员一般没有工资,但会根据误工时间给予一定的补偿。具体标准各地没有统一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门负责。政工部门应设立非常设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应当享受的各项补助,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支付。
第三十九条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培训而支出的公共交通、就餐等费用,由所在法院,参照当地差旅费支付标准给予补助。无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培训期间,由所在法院,参照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货币工资水平,按照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
第四十条有工作单位的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培训、审判活动,被所在单位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及时向其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的上级部门提出纠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