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十年代发生了很多事情 , 全世界都一副闹哄哄的样子 。那是个经常被人们怀念的摇滚盛世 , 那是摇滚乐从雏形诞生又经历早夭之后迅猛发展继而轰轰烈烈的时代 。 那个年代的好多音乐人一个个都成为了传奇 ,有的困于酒精和药物不幸英年早逝令人扼腕叹息 , 有的得以幸存长生保持巡演成为了音乐活恐龙 , 或者偶尔露面同样令人缅怀那个仿佛非常古老的时代 。
“垮掉的一代”演化出了嬉皮士 , 而越南战争最终使嬉皮士运动全面爆发 ,他们一副反传统的姿态过着乌托邦式的公社生活 , 贫穷、随意、营养不良 、长发披肩 、体味弥漫 、反对政府、反对战争、试图探寻内心 。 他们是迷惘的 ,迷失在对世界的失望中 , 他们满腔浪漫情怀 , 尝试热爱所有的事物所有的人 。
嬉皮士运动伴随着无政府主义的社区活动 , 以及一些人数众多的集体聚会 , 还是一些系列音乐节的起源 。
1967年标榜“音乐、爱与鲜花”的蒙特利音乐节成为了后世大型音乐节的鼻祖 , 打砸代表the who和Jimi Hendrix都参加了这个音乐节 , the who有点害怕排在Jimi之后会给乐队演出带来更大压力 ,通过猜硬币的方式神奇地赢取了先上场的机会 。the who在最后砸烂了自己的设备,演出极为精彩 。 而之后上场的Jimi Hendrix则更进一步 , 点燃吉他并且之后进行捣毁,这一献祭意味的场面成为了蒙特利音乐节的标志事件 ,而最后压轴出场的爸爸妈妈乐队的演出却几乎被人们彻底遗忘了 。
爸爸妈妈乐队(代表作《California Dreaming》)的菲利普为音乐节写了一首宣传歌曲《san francisco》 , “If you going to san francisco , be sure to wear some flowers in your hair...” ,斯科特麦肯齐(Scott Mckenzie)演唱了这首歌 , 慵懒的唱腔回荡在那个美好的夏日 ,人们头插鲜花来到了旧金山 , 史称“爱之夏” , 嬉皮士由此又有了“花童”的称呼 。 在金门公园的草地上 , 举行了一次声势浩大的行为艺术表演,取名“人类大聚会” (Human Be-In)。 金斯堡在舞台上带领大家诵经 , 而被哈佛大学开除的心理学教授蒂莫西利里(Timothy Leary) 喊出了一句响亮的口号 :“审视内心 , 关心社会 ,退出世俗” 。 这一口号时不时会出现在后来苹果公司的创始人--乔布斯的故事中 。
两年后的1969年口号“爱与和平”的并非在伍德斯托克举办的著名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让嬉皮士运动达到了巅峰 。 因为原址伍德斯托克居民的反对 , 音乐节最终在附近的一处农场举行 。 盛会造成的交通瘫痪把众多参演人员堵在了百里之外 , 彻底打乱了乐队的演出顺序 ,最后甚至不得不动用了军用飞机来运输人员和设备 。 临时被抓丁第一个上场演出的民歌手里奇黑文斯(后来他在Bob Dylan的从艺30周年演唱会翻唱了Dylan的《just like a women》,技法出众引人欢呼 。)被多次劝返撑了很久 。 人数剧增同时导致了饮食短缺和厕所紧张等诸多问题 ,面对一群嬉皮士 , 伍德斯托克居民们的担心当然不是没有理由的 , 这一群自由散漫无法无天的小混蛋不一定会干出什么事来 。 一系列关乎几十万人安全的问题通过各方协调最终得以缓解 , 后来的一场大雨大家无处可躲干脆玩起了泥巴 ,彻底玩了一把返朴归真 。 在音乐节最后的清晨 , Jimi Hendrix登台演出 , 仍然留在台下没有离去的乐迷有幸观看了Jimi对美国国歌《星条旗之歌》的演绎 , 混杂着模拟飞机轰鸣和炮火轰炸音效的乐曲为那个民主革命和反战的年代做了别具一格的音乐注脚 。
1970年 , 第三届怀特岛音乐节于8月28日至31日清晨在英国怀特岛阿富屯农场举行 , 怀特岛音乐节被誉为现代流行音乐史上最大的户外音乐节 , 这场当年参与人数众多的音乐盛会 , 以保守估计超过60万人的规模超过了著名的1969伍德斯托克 。三天多的音乐会期间状况频出 , 台下的乐迷不时发生骚乱 , 甚至Kris Kristophson还被赶下了台 。Cohen和团队在31日清晨登台演出 , 此时累积了三天的混乱场面几乎成了一个易燃易爆的火药桶 , 稍不留意就要发生暴动 , 面对台下愤怒的观众甚至乐手都打起了退堂鼓 。 最终Cohen团队慢悠悠的演出创造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 Cohen磁性的缠绕着孤寂与悲伤的迷人嗓音抚平了60万头躁动的情绪 , 拯救了怀特岛 , 音乐节圆满收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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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郁的富二代
“亲爱的,我是穿着西装降生的。”
“我试过牛仔裤,但它们总是让我不舒服。”
电影《天生杀人狂》有着风格化的影像和独具匠心的配乐 , 其中就有一首Cohen的《waiting for the miracle》 , 老爷子低沉的嗓音缓缓流出 , 娓娓道来 , 酷极了 。 Cohen一直都过着一种有钱有闲、自由自在、放荡不羁的看起来酷酷的生活 ,说到科恩的性格特点 , 他是个悲观厌世的人 。
Leonard Cohen 1934年9月21日出生于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一个犹太中产阶级家庭 。 曾祖父是该市犹太社区的创始人 , 祖父开了一家制衣厂 ,他的父亲也在这个制衣厂干活 , 一家人靠这个生意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中产阶级生活给了Cohen伴随终生的庄严优雅 , 一副老派绅士形象在慵懒的嬉皮士中看起来很是格格不入 。
Cohen的父亲参加了一战 , 负伤返乡后大部分时间都在家养病。Cohen的母亲比他的父亲小了近二十岁,是个犹太教牧师的女儿。Cohen小时候的生活环境有着浓厚的犹太色彩,犹太教的清规戒律没有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什么好印象 。
在Cohen9岁那年,他的父亲因病去世,幼年丧父给了科恩一个沉重的打击。第二年,科恩第一次看到了犹太人集中营的照片,那种残酷的景象给了他极大的刺激。这两件事使得年幼的Cohen过早地对世界产生了悲观情绪。他开始怀疑犹太教的正确性,进而怀疑上帝的存在。寡居的母亲对Cohen的管教非常严厉,小Cohen逐渐变得沉默寡言起来。经常一个人呆在房间里,对着墙壁发呆。不久,他终身沉迷的爱好进入了他的生活 , Cohen开始对异性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从此,追女孩成了他一生中最大的嗜好。他的第一个女朋友的父亲是个催眠术爱好者,Cohen学习了催眠术并且还进行了颇为有效的实践 , 对家里女佣施行了法术 ,顺势让女佣脱掉了自己的衣服 , 满足了自己对异性的好奇心 。 脱掉衣服之后还发生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
同所有摇滚乐从业者一样 , Cohen也在少年时期发现了吉他这个泡妞神器 。为了追女孩子 , Cohen在15岁开始学习吉他 , 继而最终走上了音乐的不归路 。同年,他意外地读到了西班牙诗人费德里格?加西亚?洛尔迦(Federico Carcia Lorca)的诗歌,深受感动。洛尔迦是一个浪漫主义诗人,在西班牙很受欢迎。1936年他回国参加内战,被反动的佛朗哥独裁政府杀害。科恩十分崇拜洛尔迦,他发誓要做一个像洛尔迦那样的诗人。
在一次参加学校组织的夏令营的时候,他第一次读到了由Peter siger等美国左派民歌手编撰的《人民之声》歌本,里面登载的传统民歌和抗议歌曲让科恩爱不释手。他发现歌曲不仅可以用来歌唱爱情,而且还可以用来表达歌手对社会的看法,对人生的态度。他甚至产生了一个古怪的想法:希特勒其实是被民歌打败的。
中学毕业后,科恩以及其普通的成绩考进了麦吉尔(McGill)大学,主修艺术。他还参加了一个文学圈子,并开始创作诗歌。在这个以学校教授为主的圈子里,他有幸结识了一批在加拿大文学圈很有影响的诗人。其中,诗人欧文莱顿(Irving Layton)对他的影响最大。莱顿主张在诗歌中描写性,他认为拯救诗人灵魂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性爱,这个有些离经叛道的想法符合科恩的口味。科恩不仅仅是喜欢漂亮女人,而且对所有女性都抱有一种近乎崇拜的心理。他曾对别人说自己希望生活在母系社会,因为女人才是管理世界的最佳选择。他对于女性有一种奇怪的逻辑,他认为任何一个女人都只不过是女性世界的一部分,他从来不对某个女人说“我爱你”,在他的头脑中爱情是对于整个女性而言的,只有和许多不同的女人发生亲密关系,才有可能领略整个女性世界的美。不过,后来他还是不能免俗,被几次失恋伤了心。
在此期间,Cohen还开始尝试服用大麻和LSD。不过他从来不把它们当作一种消遣,而是对毒品抱有一种近乎宗教的态度。在他看来,一般的宗教已经被教条主义和功利色彩所异化,而致幻剂所引起的幻觉才是最纯粹的一种宗教体验。其实他一直就对人的精神世界很感兴趣,这就不难解释他为什么从小就热衷于学习催眠术了。
渐渐地,科恩在加拿大诗歌界有了些名气。1956年,美国的“民歌之路”唱片公司出版了一张诗歌朗诵唱片,选用了六位加拿大诗人朗诵自己左作品的录音。科恩说其中最年轻的一位。唱片出版后不久,科恩来到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并迅速融入了方兴未艾的“垮掉派”运动中。他参加了许多次“垮掉派”的聚会,听金斯堡等美国同行们朗诵诗歌。在纽约逗留期间,科恩还对凯鲁亚克等人用爵士乐为诗歌朗诵伴奏的办法很感兴趣,回到加拿大后率先在自己的诗朗诵中加入音乐伴奏。 科恩在大学里一直没有遗忘自己的音乐爱好,还组织过一个乡村乐队,在学生派对上为大家演奏民间舞曲。不过,他对自己的吉他水平没有信心,而他那过于低沉而有平淡无奇的嗓子更是让他感到自卑。他觉得自己的音乐爱好仅能维持在自娱自乐的业余水平,没有任何发展前途,文学才是自己的正道。
从纽约回到加拿大后,科恩尝试过接管家族的服装厂,却很快厌倦了。幸好,1959年,他获得了一笔加拿大政府颁发的文学奖奖金,虽然才不过2000元,他却终于得以离开加拿大,跑到了英国伦敦。他想通过游学来换换环境,激发自己的灵感。来到伦敦的第一天,他就买了一台打字机和一件蓝雨衣。后来这台结实的打字机一直伴随了他二十六年,而那件蓝雨衣则成了他的最爱,因为他很喜欢穿上雨衣后的那种旅人的神秘感觉。可惜后来这件雨衣被小偷偷走了。 而Cohen写了一首《Faomous blue rain coat》把它永远地留在了自己的记忆里 。歌曲里深沉的孤寂扑面而来 , 催人泪下:“凌晨四点,十二月末 , 与你去信 ,问是否安 , 纽约虽冷 , 吾爱此地......”
关于如何做父母的书读过很多,但没有一本带给我的震撼可以和《不说,就真的来不及了》相提并论。
佩吉·杨来自台湾一个普通四口之家。
很小的时候,她就对音乐有一种反常的痴迷和感觉,似乎那里才是更值得去 探索 的世界,充满了不可言说的秘密。开始学琴后,她一坐上琴凳就不想下来。
因为天赋和努力,5岁时她获得了全台湾幼儿钢琴大赛的冠军——这只是开始,在后来的大赛中,她不是冠军就是亚军。
人总是不满足于已有的,还想要更多。
为了佩吉更好地学琴,父母卖掉一切移居法国,这让佩吉感到了巨大的压力:我不能失败,如果失败了,他们怎么办?
到法国后,佩吉每天在典雅的法式校园环境出入,父母却在中餐馆和洗衣房卖命地赚着微薄的工资,强烈的反差让她的压力更大了。
她更加拼命地、忘我地学习,而父亲还严肃地要她再努力。
她开始抽烟了。
大二时,佩吉参加了当年的国际肖邦钢琴大赛。
赛前,父母眼里只能赢不能输的期盼让她几乎发抖,她借拼命抽烟来平静自己;获奖后,父亲的脸上却是像哭又像笑的扭曲的表情,最后嚎啕大哭起来:他们太需要她的成功了。
感到自己快要被压垮时,佩吉遇到了莱昂。
如果说佩吉此生收到的第一个来自上帝的礼物是她的音乐天赋,那么莱昂就是第二个 。
遗憾的是,因为父母,一切都变了。
父母说佩吉的成功是他们用巨大的牺牲换来的,她的婚姻必须他们做主。
父母觉得,为了佩吉,他们吃了太多的苦,她不嫁给有钱人是说不过去的。
佩吉放弃了莱昂,结果就是:“ 从今以后,我活着与没有活着都没区别,我也不在乎了 。”
在父亲的安排下,佩吉嫁给了一位富商。
即使她被频繁家暴,父亲依然不许她离婚。她无比悲哀地说,如果不离婚,她就会自杀,父亲才勉强同意。
离婚后,佩吉去了美国。
在美国,爸爸一句“你从小就懂事,知道疼我们”,她嫁给了认识不久、没有感情的威廉。3年后,威廉为了情人离开了家。
为了排解压力和屈辱,她更疯狂地抽烟,有时一天两三盒,也尽情地酗酒,在空荡荡的屋子里怒吼过,砸过东西......
42岁那年,她时常感到胸闷,去医院检查后,医生告诉她:肺癌,晚期。
听到这个结果时,她却感到一种意外的平静,似乎知道这是命里早已注定了的。
回想这一生,除了音乐和莱昂是真正真实的,还有什么?如果可以再活一次,她一定会不顾一切地和莱昂在一起,即使伤害了父母。
佩吉的悲剧可以避免吗?
从她自身来说并不容易,因为父母从小严格的管教,让她习惯了顺从,即使明知他们不对,也很难做出反抗,潜意识里,“反抗”是一种罪。
读完这个故事,内心很悲伤,如果父母没有孤注一掷地去法国,他们的生活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
一个音乐天才,因为父母,匆忙走完了辉煌而又压抑的一生,她在临终前说出自己的故事,只希望天下的父母,能够从她的故事里吸取教训。
艾玛·福斯特出生在银行世家,哥哥毕业于哈佛医学院,在康奈尔大学当教授;姐姐毕业于韦尔斯利分校,在波士顿交响乐团做小提琴手。
她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乖巧、漂亮,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多么完美的家啊!
一切的改变,源于7岁时一次意外的发现。
圣诞节的第二天,家里举行一个盛大的派对,名流济济,热闹非凡。
艾玛无所事事,四处转悠。当她独自在宴会厅的一个角落坐下来后,突然发现一个珠宝商偷偷在母亲的腿上使劲捏了一下,艾玛惊得差点跳起来,可母亲居然显得若无其事。
从那天起,她彻底变了,任性、刻薄。而看到母亲一次次因她而难过、尴尬时,内心却满是复仇的快感。
12岁那年,艾玛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姐姐居然是个同性恋;
15岁那年,艾玛从酗酒并打人的哥哥嘴里听到他对这个家的恨,以及祖母因祖父情变而自杀身亡。
但父亲是艾玛内心的希望。她从小就崇拜父亲,他也很呵护她。
发现母亲的不忠后,艾玛一直认定父亲是无辜的,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他抱打不平。
但在17岁那年,她吃惊地发现,父亲在外早就有了情人,而且还生了一个男孩。
最后的一线希望消逝了,她对这个家的信任被彻底摧毁了,躺在床上不停发抖的她似乎理解了哥哥姐姐的行为:他们应该早就知道了一切。
从此,她的行为更加怪异:穿有破洞的衣服,把头发剪成男孩,并染成紫色或蓝色。
她的内心总是有一股复仇和反叛的冲动,玩世不恭到了极点。
但她很清楚,她桀骜不驯的面具下,却是一颗无比柔软和最怕受伤的心。
在遭遇了一次失败的爱情后,她发现生活里已经没有人可以信任了,她想躲开所有让她痛苦、绝望的人,修道院成了她唯一想去的地方。
这是她对父母最后一次的报复。
艾玛在33岁时因乳腺癌去世。
一个完美的家,三个聪明的孩子,最终因为父母的行为而彻底被改变了。
海灵格说,幸福家庭关系是这样的: 夫妻俩亲密并肩站立;孩子站在父母的前面中间位置,形成稳定的等腰三角形关系。
如果不是艾玛的遗言,父母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她叛逆的根源是他们的不和。
有人说,父母送给孩子最大的礼物就是彼此恩爱,可是很多人一直以为是贵的玩具。
亨利·斯图尔特是原纽约联邦法院死刑执行官,虽然这是他的工作,但他越来越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在职期间,他结束了237条生命,年龄都在20到30岁之间,他们都犯了一级谋杀罪。
每一次,他都安慰自己说:我不是法官,死刑不是我判的,我只是个执行命令的工具。
但,面对着那些鲜活的生命,他如何能做到无动于衷?每个人的眼睛里在那一刻都会出现对死亡的至深恐惧,对自己的绝望和悔恨。他们多数人口中念念有词,应该是在请求上帝的原谅,有的人带着极为恐惧的表情离去,有的人在被注射毒液前,因为紧张已经失去了意识......
给他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叫斯蒂芬·米勒的21岁年轻人:金发碧眼,身材高大,长相俊美,浑身透出一个正值生命旺季的全部青春和风华。
从被带进执行室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一直面带笑容,眼睛里没有一丝恐惧和忏悔。见到亨利时,他还礼貌地点了点头。
米勒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里,母亲因为工作忙很少有时间陪他,他是在无数个保姆的更换中长大的。
生活的艰辛让母亲总是心情不好,她经常指责和羞辱羞胆怯内向的米勒。
在整个成长过程中,米勒没有体会过亲情和爱,但孤独一刻都没有离开过他。
21岁时,米勒已经是个高大的男子汉了,母亲却还像小时候那样羞辱他,一怒之下,他杀死了母亲。
当警察逮捕他时,他脸上出现的就是见到亨利时那样浅浅的微笑。
他似乎在说,这就是他想要的,无论代价是什么, 没有被爱过的生命是不知道珍惜自己的 。
这是《绝望主妇》里一个故事的翻版,而故事之后的一句台词更值得深思:A monster is always made by another monster.
犯罪的青少年中,错误的家庭教育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这些年轻的生命在经历了童年的不幸和痛苦之后,却还要自己去承担这些不幸的后果,被夺去生命 , 暴力犯罪是生活里极度缺乏爱的铁证 。
为人父母,做的是一件关乎孩子、家庭、国家未来的大事。希望有朝一日,“岗前培训”也能成为“父母”这一职业的必须,不管TA持有什么文凭。
苡程在纽约读心理学研究生时,论文的选题是忍了的忏悔心里。为了搜集各种临终遗言,她查阅了很多资料,但几乎都是名人的。
她突然想到:为何不搜集城市里真人的临终遗言作为第一手材料?
走过一生,谁能没有故事?在生命的尽头,也许他们想一吐为快。
写信人有核弹专家、世界500强CEO、好莱坞女星等等。
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出的应该是最真实的话了吧:No one lies at his deathbed.(临终之人无谎言)。
希望这些匿名信,对活着的人有启发。也愿每个为人父母之人,用爱点亮孩子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