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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摩西五经》的主要内容

摩西五经——

「五经」包括旧约首五卷书——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及申命记。「五经」出自希腊文Pentateuchos,意即「五册(书卷)」,代表犹太人的五卷律法书。犹太人称之为「妥拉」(即教导之意),英文则译为「律法」,新约亦称之为律法,希腊文为nomos (如太五17:路十六17;徒七53;林前九8)。五经是旧约三部份中,最重要的一部份,对犹太人来说,它的权威与神圣,远远超过先知书和圣卷。五经中的书卷,并非是现代人所想像的「书本」那么独立自足,它们是有目的地整合起来,每一卷书都成为整体中的一个单元,所以称之为「五经」是必要而非偶然的。虽然五卷书连合成一整体,但是,把它们分为创世记至申命记五部份,可不是为了方便而划分的,它之所以分为五卷,乃是因为五经内有明显的编辑痕迹,显示编辑者亦有意把材料分成五卷。

统一性

五经不论在来源或结构,都有无可否认的分歧性和复杂性,但更重要和更基本的是,它有贯彻始终的统一性。五经的历史叙述部份,可作为它的骨干,其他有关律法规条的部份,都附属在这架构之内,因而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这段历史非常重要,被新约作者引用的次数最多,它被新约视为基督降世的背景和预备,而基督降世的事件也是神呼召亚伯拉罕到大卫王朝等一连串事件的延续。可见五经的历史记述,在旧约扮演了核心的角色,这一段「上帝的行动」,经常被撮写成「总结」或「信仰的表白」(G.von Rad),例如保罗到了被西底的安提阿时,在犹太会堂讲道(徒十三 17一41),他一开始(17—23)就讲述亚伯拉罕到大卫时期的事迹,把神的作为作了一个总结信仰的表白,跟着就直接谈论耶稣基督。保罗这种做法,表示出他认识族长到大卫的历史,是旧约故事中最重要的部份,而且肯定这正是神救赎的起点,并且逐渐累积到了基督身上才得到完满的成就。从这个角度看,旧约有几个相似的总结(尤其在五经内),是极具启发性的:举个例说,在初熟节的礼仪中(申二十六5—10),上述的总结便是一个重要部份。摩西曾对以色列人说,倘若他们的子孙问及神的律法有何意义,就把出埃及、过红海、入迦南的事告诉儿女(申六20——24)。同样,在示剑圣约更新的礼仪中,约书亚也引述这段历史作为引言(书二十四 2—13)。

约书亚的总结虽有不同的形式和用法,但仍然包括了神拯救他子民的一些相同的基本细节:

①神拣选了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徒十三 17:书二十四 3),并赐给他们应许之地(申六23)。

②以色列到埃及去(徒十三 13;书二十四 4),后被埃及人奴役(申六21、22,二十六5)。

③神按照应许带领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徒十三 19:书二十四 11一13:申六 23,二十六 9)。

这只是五经主干的缩影!不过还有几个其他不同的元素,它们合起来便组成五经——那就是应许、拣选、救赎、立约、律法,及应许之地。

但其中有一个核心的元素,是在每一次历史复述里(或者信仰表白)都有的,那就是出埃及的经历,它代表着耶和华的救赎,同时将拣选以色列人的事件,在历史中实现出来。它是耶和华在以色列历史中第一次拯救的行动,也成了以后救赎的模式(参摩二4一10,三1一2:耶二2一7:诗七十七13一19,七十八12一55)。因此,出埃及也成为五经的核心部份。神在红海施行奇事,拯救了以色列人,藉此「从万民中拣选以色列人作为他自己的子民。(出十九5),与他们立约,作他们的神:用恩慈与无条件的救赎,请他们接受圣约,而且赐下他的律法,作为他们群体的规章。这都记载在出埃及记和申命记之内。创世记十五至五十章,是一个序幕,记述族长领受了应许,这个应许在出埃及进入迦南时便得已成就。得地及立国的应许,在族长历史的开端,已经标明了五经历史的目标和主题: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创十11、2)

这个双重的主题,在亚伯拉罕连串的故事中重复地加以叙述(参创十三 14—17,十五 2—5、 18—21,十七 7、8、15—19),而且在每个族长的生平再次更新(以撒:创二十六 2—4;雅各/以色列:二十八13,三十五11-13;约瑟及他的儿子:四十八1—6)。到了出埃及记救赎便开始了(出六6—8)。事实上,在五经末段,神对摩西的一番话(申三十四1—4),表明了作者认为应许已经成就。

这段五经历史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有一个「远古的导言」(创—至十一),这个引言与后半段的相关性,叫整个故事产生了一种独特的历史及神学意义,而且标示了五经历史的目的。在创十二到申三十四,应许与拣选有浓厚的特殊主义(Particularism)气分,但是创世记一至十一章的焦点却是普世性的,它要追溯那创造万事万物(尤其是男女)的终极源头,进而从神学角度提出论点,说明人类历史是怎样变成这个样子的:人与自己战争,与神隔离,与人疏远,在破碎与混乱的世界之中,国攻打国、民攻打民……;作者要追寻罪恶的根源,并且描绘了一幅黑暗的图画——伊甸园内第一对男女因为反叛神,罪便进入世界(创一- 三):该隐因妒忌而杀人(四1—16);拉麦自吹自擂的诗歌充满仇杀的恨意(四17一23);人类普遍的败坏,招至洪水的刑罚(六):在巴别塔的故事中,人类的基本团结瓦解了,各自分散到混乱的世界之中(十一)。

在这段古远历史结束的时候,第一至十一章的作者严肃地发问,面对着破碎、割裂了的人性,神的容忍是否到了极限呢?他会在忿怒中永远放弃人类吗?唯有从这个引言的角度,我们才能明白五经的主旨。引言之后的族谱,立刻便揭开了族长的故事:明显地,创世记一至十一章,放在族长故事的开端,就好像一个标题一样,说明了神祝福和拣选亚伯拉罕的意义和重要性。

创世记头十一章与后来有关应许、拣选、救赎、立约的历史,是富有戏剧性的分别:不过,两者排列在一起乃作者故意和生动的安排:前者提出问题,后者讲出答案。神与亚伯拉罕及其子孙之所以有特殊的关系,其实就是神为全人类谋求出路。

由此可见,五经有两个主要的段落:创一章至十一章及创十二章至申三十四章。两者的关系是问题与答案、困难与解决方法的关系:而线索就在创世记十二章三节。

这个结构显示出五经的连贯性,同时也表明:五经只是救赎历史的起点,里面的结构远远延伸到五经以外,救赎历史的成全是在申命记以外;确实一点说,是在整本旧约以外!创—章至十一章所指出的尖锐问题,旧约圣经没有一处能提出终极的解决方法。旧约所表达的救赎历史是不完全的,它并未到达完全的救赎,当旧约完结时,以色列人仍然期望应许能够变成事实,他们仍然等待终有一天盼望可成真。所以,创—章至十一章以及创十二章以后的分合点,不单是全本旧约的要点,也是整本圣经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地方。救赎历史从这一点开始,已等候着神在耶稣基督里的救赎福音:只有在耶稣基督里,亚伯拉罕的祝福才能成为全世界各个民族的祝福。诚然,五经是没有结束的经书,它所展开的救恩历史,要在亚伯拉罕真正的「儿子」身上才能成全(太一1)。只有他,才能把万民召到他跟前(约十132),只有他,才能改变那在远古序幕已经与神分离的人性。

五经的复杂性

如果我们小心研究五经,便会发觉五经除了有一致的目标、计划和排列之外,还有显而易见的分歧和复杂性。因为这个缘故,对于五经的来源,便产生了很多不同的理论。这些理论尝试提供来源、日期及作者等资料,并从而评估五经的历史及神学价值;但很不幸地,大多数的评价都是反面的。通常学者会认为五经在摩西以后多个世纪才编撰成书,所以保存了很少真确的历史资料;而经内表达的宗教及神学观念以至礼仪,都只是后期加上去的。举个例说,威尔浩生这位最动人的五经学者,认为五经是被掳期及被掳后期的产物,所以只是犹太教的历史起点,而不是古以色列的历史。

纵然威尔浩生的理论,已被修正得几乎被放弃了,但是,对五经的评价,普遍仍然是不「友善」的,事实上,一个近代最重要的旧约学派(代表学者包括着名的诺马丁〔M.Noth〕),认为我们不能以五经传统作为基础,去肯定任何历史事实。诺马丁坚称如果说摩西是一个宗教的创始人,那是不大正确的,甚至谈及一个摩西的宗教也不妥当。然而,以上已经提到,族长及摩西的故事,肯定了神在历史中的作为,并肯定了神为人类安排救赎,令五经构成一致的整体。如果这是对的话,那到诺马丁这一点的看法,便取消了圣经所宣讲的核心内容,令五经变成不相干——甚至成为错漏百出的经卷。

委身于圣经真理的人,必须对这些极端和夸大的批评作出回应。错误必须矫正。然而,一些保守的学者却时常矫枉过正地走到另一个极端,完全不写全面的五经导论。反面的理论,却非常重视各方面的论据,包括律法书基本的统一性及分歧性。所以,我们必须讨论五经的复杂文理,进而提出一些关于五经来源、发展及文体性质的结论。

文理的复杂性。每当一个人开始探讨五经文体的时候,他会立刻提出一个明显的问题:五经是律法抑或是历史书呢?没有一本现代或古代律法书籍与它相似——律法部份,常加插了一些历史叙述,另一方面,古远的历史序幕、族长和摩西的故事,竟成为摩西律法的导言!如果要追查五经的来源,必须先了解五经这种双重的文体。神并没有单单列出律法,也没有单单用一连串的拯救行动来救赎他的子民:然而,他两种方法都采用了:他拣选了一个民族,又以律法与人立约。因此五经包含两方面一一叙事部份配置在律法条文之内。

当我们小心分析经文,还可以发现其他特点

①叙事部份与律法部份的交接地方,无论在论题、次序方面,都没有连贯性。例如创四26与五1:事实上,创一1至二4上与五1及下文,被创二4下至四26截断了。同样地,创十九 38与二十1有明显的分段。还有出十九25与二十1,十九1—25及二十18一21,本来是一段历史叙述,却加插了一段十诫在中间(二十1—17)。而且,那些律法规条,也不是逻辑性地连在一起的。

②各个不同部份,在用字、句子结构、风格,及文章的一般结构上,都有重大分歧。不过,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这些分歧也不会使人太惊奇罢。比较利未记及申命记的条文时,分歧实在是清楚不过的了。

③另一个显示五经复杂性的指标,是神的两个名字:耶和华(Yahweh,上主之意)及以罗兴(Elohim,上帝)。这两个名字在运用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用意,但是某一个章,或某几章的经文,只会用(或绝大部份选用)其中一个名字(这情况在创世记出现最多),于是便产生了两组经文,一组只用耶和华,一组只用以罗兴,而且两组都各有一类别的名称、神学观念,和文学特色。

④五经内有些部份重复两次甚至三次之多。如果只是完全相同的重复就不足为怪,但许多时候它们竟然主题相同,材料相同,而出现明显的分歧!这现象曾被许多学者详细辩论、肯定和否定。「底本说」的热烈支持者把它们当作是不同底本的对等段落。但其实我们可以有其他更好的解释。不过无论如何,有好些重复的地方是难以解释的。例如:

亚伯拉罕在两处经文中,不顾撒拉有毁誉之险而把她当作是妹妹(创十二,二十):而以撒的事迹亦有相似之处(三十六6一11)。别是巴这个名称(盟誓之井)有两个出处:纪念亚伯拉罕与亚比米勒的盟约(创二十一22一31),纪念以撒与亚比米勒的联盟(创二十六 26—33)。在创二十八19,三十五 7,雅各把路斯改为伯特利;但在二十八10—19,他在「往」巴旦亚兰途中,耶和华向他显现,他才把路斯改为伯特利:另一处经文(二十五9—115),他从巴旦亚兰「出来」,耶和华向他说话,他又起了伯特利这个名字。利十一1一47及申十3一21,重复地提及有关洁净的规条。至于奴隶的经文也出现了三次(出二十一1—11;利二十五39——55:申十五12一18)。

加上另外一些证据,我们知道五经有一段很长的传递及发展过程:其中一些经文很清楚是摩西死后才写成。以下是一些有代表性的经文:如「在迦南人仍在应许之地的那个时代」创十二6,十三7),「以色列人吃吗哪共四十年,直到进了有人居住之地,就是迦南的境界」(创十六35);这些经文暗示以色列人已经占领迦南。创十四14记载亚伯拉罕听见侄儿被掳,便追赶罗得直到但,然而此地要到征服迦南后,「但人」移入时才被称为但(书十九47:士十八29)。创三十六 31列出以东君王的名称,起头有一句「以色列人未有君王治理以先」,作者明显是生活在扫罗以后的年代。

上述那些表明五经复杂性的例子,有清楚的也有模糊的,其中一些是文词上的事实;另外一些则比较含混,可随着解释者的角度,主观地加以评估。但话说回头,复杂的经文确实存在,若要正确了解五经的来源及文体性质,这些问题是不能避而不谈的。

作者与来源。开始时,我们必须指出五经是隐名的作品。内文没有提到摩西,也没有提及其他人。古代文献(当然包括旧约)的作者通常都是隐名的。古代近东的「作者」,不是现代的「作家」。他的责任是记录旧有资料,所以受着「传统」与「方法」的限制。当时的「文献」,是共同而非个人的产物。

话虽如此,五经事实上有很多地方表明其内容主要是由摩西而来。摩西曾被形容为写作的人,内容有:历史事实(出十七14;民三十三幻2),律法或规条(出二十四 4,三十四 27、28)及一首诗歌(申三十一22)。这些经文提及摩西叙事、立法、作诗等写作活动。除了上述直接说明他是作者的地方以外,极可能有其他段落,参与在写作过程之中。

在其他被掳之前的文献中,一些分散而又重要的叙述,记录了摩西的写作活动。被掳及被掳后期的文献,就察觉更多这种说法了。若我们小心分析,便会有鲜明的发现:

①被掳后期文献(历代志、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但以理书等),常指出五经的作者是权威性的,他们大量引用五经。「摩西五经」这个名词,在这时才首次出现。

②被掳以前的历史书(约书亚记、撒母耳记、列王纪)很少提及摩西的写作活动,所有指称都属于申命记。

③早期书卷(被掳之前的先知书)没有上述指称。这个进展模式表明了五经传统是发展性的——起初人们只把摩西的名字,置于部份的律法上(申命记),然后扩展到所有的律法,最后到整卷五经。此一过程延续到新约。新约经常提及五经,称之为「律法」或「摩西之书」(可十二 26:路二 22:徒十三 39),或只称「摩西」(路三十四27),称整本旧约为「摩西和先知」(十六29)。此外,在他勒目及教父著作中,指出整卷五经作者为摩西的见证,

就更广和更为一致了。

这些事实的含意。从这些资料,我们可以作出什么结论呢?五经是怎样形成的呢?首先,我们务必依据圣经,避免把已有的观念套在圣经之上,例如说它的文体是怎样的,它的神学又应该是怎样的,凡此种种,都应避免,要让圣经为自己讲说话。与此同时,有关五经发展及来源的理论,必须视之为理论而矣,它们是试验性的,当更多事实出现时,我们必须存开放的态度,容许自己的理论有修正的余地。

研究经文及传统的时候,有两点需要在此一提;第一,圣经资料及其他不同的传统,都一致地指出,摩西曾经撰写历史记述、律法,及诗歌。极多的证据指出,古代近东的文献,甚至比摩西早几个世纪的,由一人写出不同文体的情况,并不罕见。因此我们大可以肯定摩西在五经形成的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这个结论有很高的可信性:至少,叙事的大纲以及律法的资料,若不是由他执笔,也是在他的影响下写成,因此五经所反映的环境和事件,都具相当的真实性。纵使我们认为摩西无可能写了现存的五经,但是,基于上文那些一致及相关的证据,我们可以肯定,五经是在摩西影响下写成的,他是五经写作过程中重要的策动者。

第二,我们也要考虑到经文的复杂性、经文的分布,以及有关五经来源的传统进展。这些文学上的现象,显示出五经是一本复杂和综合性的作品,要经过长时间的传递和累积下才能完成。我们用信心肯定,神的灵激发摩西说话和写作,也监管着它的发展过程。纵然过程的细节难以确定,不过主要的发展方式是可以确定的。在埃及为奴的时期,族长故事主要以「口传」形式保存,到了摩西时代首次以文字记录下来。至于出埃及记和旷野时期的诗歌及散文便依附其上,它们可能在大卫时代的早期写成文字。到了王朝时代,以色列人面对新的生活形式,记录立国初期的事件和意义,就成为当时要务:摩西时代的各类文件,经过编辑,便以不同的版本出现。被掳之后(五世纪),以斯拉在重建国家的时候,把那些文件集合而成一本经书。这个论点有以下的论据支持:圣经承认以斯拉是文士的首脑,他研究摩西的律法(拉七小11、12),他的责任是教导圣经,并指导人民在犹大及耶路撒冷实行律法(14、25、26):犹大传统亦一致认为以斯拉是妥拉的最后编辑者:当巴比伦人入侵以色列,以色列的生活和国家遭受摧毁,人民也被掳到国外,国难所带来的冲击,激发他们收集古籍,并将经卷定型,以致他们的传统得以保存;这是一个很合理的理论。最后,无论这个过程有什么细节,我们都应该像奥伯莱(Albright)一样,作出以下的结论:

「一般来说,五经的内容,都比最后成书的日期更为古老;新的发现不断肯定这些古代文献记载了准确的历史细节。虽然我们需要承认,确有一些后期的资料附加在『摩西传统』的核心之上,不过,这些附加资料,都只不过是反映古代制度和习惯的正常进展,或者是表明了文士努力保存有关摩西的传统。因此,若否认五经拥有摩西的基本个性,那只不过是一种极端的批评而矣。

为了解释为何五经文理如此复杂,旧约学者在最近两个世纪发展了「底本说」的理论,假设现存的五经,是由不同的底本选辑而成。

按照底本说的理论,五经背后,共有四个主要的文献。分辨的方法,是找出可划分的经文段落。区分的标准有:缺乏连贯性、论题的次序、用「耶和华」抑或「以罗兴」作为神的名字,以及重复的材料:然后把各个段落组合成四个底本,组合的标准是:词句、风格和神学观点;如果相似,便组合起来,若有同一故事的两个平行记录,便划分在不同的组别。四个底本分别是——①J典(耶和华一词的德文为 Jahweh)出于犹大,主前九五○一八五○年,由创世记到民数记都有出现。②E典(EIohist),出自北国以色列,大约是八五○一七五○年,由创世记到民数记均有出现。而部份学者又认为J典及E典北国亡国(七二一)之后,结合成JE典。③D典(Deuteronomist),粗略来说,五经所采用的D典资料,包括了申命记,及附加在约书亚记至列王纪之间的「历史结构」。D典的完成日期,通常认为是六二一年,当时约西亚王在圣殿内寻到的律法书,可能就是D典(王下二十二3一二十三25)。它被加在JE内而成JE D典。④P典(Priestly),被掳或被掳后短期内写成(六至五世纪),内容包括记叙、族谱,以及有关礼仪的宗教性材料,散布于创世记到民数记的经文。但基本上,P典把以色列各时代的律法集合起来。四人底本最后合成JESP,编者是P典学派的成员,现有的五经,就是他们的工作成果。

耿克尔(H .Gunkel)基本上接纳底本说,他大约在一九○○年介绍了(文学形式历史」的观念,为批判研究带来新的动力。他所用的分析方法,不是把经文的基本单位组成较大的底本,而是独立来研究个别经文单元,从而决定它的文体,更重要的,是决定和研究它的「生活处境」(Sitz im Leben),因为「生活处境」决定作者的讨论观点。这个新方法可能产生极激进出口理论,但如果用得恰当,对了解五经是非常有帮助的,尤其在研究诗篇及福音书

就更有价值。

以往那些来源批判及假设,大都只成属测而且问题重重。当然,五经有不同来源是无可置疑的事实,但是,我们是否能从严密的经文里划分各个来源,就很成疑问了。

神拣选那些受感的作者、编修者,及传处者,经地长时间的过程才产了五经;其实,去诠释这个最后成果,岂不是更重要吗!

上文的讨论,表明五经是一卷复杂的文献,他是长期传递和发展的复合产物;不过,有一件事实是极之重要的——五经具备统一的结构。无论最后成书日期在何年何月,或发展过程有多长,又无论是谁或那一群人把大量的历史叙述合成现有的样子,最重要的焦点,还是最后这本五经。纵然五经来源复杂,但那贯彻的统一性,很有力和富创造性地,把各部份连结起来,这不是很重要吗?文学批判和分析之所以危险,不在于否定五经所记的内容是从神而来,也不在于否认旧约启示的属灵价值:真正的危险是——当学者不顾及五经的整体性,而只专注于分析,便会把五经分化成不相干的片段,结果这样就不能真正掌握里面那确实存在的统一意义。

旧约研究的最新动向,是愈来愈肯定上述的事实,学者承认,以往旧约研究只注重历史性的分析,以及研究某段经文的历史处境,以重建它的底本或追寻其传递过程,但却忽略了经文的研究,并且没有对经文本身加以诠释。我们可以中肯地说,就算比例上不多,还是有不少的旧约研究,走历史演变的分析进路,以及认为唯有先了解经文的成书过程,才可以正确诠释圣经;但可惜这些过程的理论,大部份只属假设性质:其实,唯有现存经文,才是客观的材料。近年逐渐有更多旧约研究改变方向,转而分析、描述,及评价经文本身,以此为研究目标,而不是以研究经文作为追查历史的工具。另一个新发展是「正典批判」,此方法肯定正典的现状,是以往「信仰的群体」所定立的,所以集中研究经文在正典中的形态和功能。这一派的学者指出一个「批判学后期的另一选择」,这个选择认真地考虑历史批判学的成果,但同时亦研究正典本身的形态,寻找此正典在以色列人的信仰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以色列人从妥拉去了解其信仰,五经的形成便成为这种了解的基础。对圣经的编辑者来说,五经是以色列人属灵生活的基石,也提供了一精确的规范,我们可藉此了解立约的子民如何了解摩西的传统。」

因此,我们所用的基本方法和步骤,是客让五经本身,以现在的姿态出现,因为这是以色列人编辑的最后版本,其内容记载了他们传统之中最富创造性的年代,也见证了神在这个族长和摩西的年代为他们所作的事情。
参考资料:http://c-highway.net/book/shengjing1/jl1-2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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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中的五位英雄——亚马逊女战士、野蛮人、圣骑士、女巫和巫师——更多的是与欧洲的历史而非神话联系在一起。

一、亚马逊女战士(Amazon)

提起“亚马逊”,大家一定会想起全长六千四百八十多公里的南美第一大河——亚马逊河。不过这里所说的“亚马逊女战士”并非是指生活在亚马逊热带丛林中的女战士,实际上,“亚马逊女战士”根本同亚马逊河一点关系也没有。

亚马逊部族生活在欧亚大陆的交界处,大概位置在今天土耳其北部的特尔莫冬河附近,这条河流在萨姆松以东五十公里处注入黑海,周围土壤肥沃,而且非常隐蔽,南部和东部均有高山环绕,西部是宽阔的叶席尔大河,北部便是黑海。

亚马逊是个十分古老的游牧民族,该部族的最大特点是由清一色的女子组成,她们买卖男子生育,把生下的女孩留下,并养育成人。亚马逊部族的另一特点是尚武好战,她们在古代的传说中总是以勇猛无畏的女战士形象出现。

关于亚马逊女战士的故事一直是古希腊艺术家们最喜爱的主题之一,今天保留下来的亚马逊部族的图画或雕刻中,大部分都是战斗场景。在古希腊的神话传说中,只有三位最著名的英雄曾经击败过亚马逊人,他们分别是大力神赫尔克里斯、忒修斯和阿喀琉斯。

其中最为人熟知的当数大力神赫尔克里斯征服亚马逊人的故事,当时赫尔克里斯接到一条神谕,揭示赫尔克里斯必须完成国王欧律斯透斯交给他的十项任务,才能升格为神。其中第九项任务便是夺取亚马逊女王希波吕忒的腰带,这条腰带是战神亲自赠与希波吕忒的,象征着女王的权力。

在与亚马逊人的交锋中赫尔克里斯遇到了许多强劲的对手——阿埃拉因奔跑如风,人称“旋风姑娘”,珀洛特埃曾在个人对战中七次获胜,其他八名女子中有三位是在阿耳忒弥斯狩猎中被选中的勇士,投枪百发百中,另外还有立誓终生不嫁的阿尔奇泼,再加上英勇善战的亚马逊首领麦拉尼泼——大力神赫尔克里斯费劲周折才将她们一一制服。

忒修斯与亚马逊人的交锋充分体现了亚马逊人敢爱敢恨的性格。忒修斯是雅典国王,在他的早期冒险生涯中曾经到达亚马逊河岸,受到好战的亚马逊女人的热情招待。可他却恩将仇报,把亚马逊女王安提奥珀骗回雅典并与之成亲。亚马逊部族对他的行为感到愤怒,一直在寻找机会报复。

有一天,亚马逊人突然开来一支船队,登陆围城,并迅速攻占雅典,在雅典市中心扎下营盘。雅典部队同亚马逊部队长久对峙,互有胜负,最终不得不缔结和约。亚马逊人离开雅典,退回本国,而王后安提奥珀则在战斗中牺牲,雅典人为了纪念这位亚马逊女人,为她树立了一根高大的纪念柱。

希腊神话对特洛伊战争中,阿喀琉斯与战神阿瑞斯的女儿、亚马逊女王彭忒西勒亚之间的战斗的那段描写,更是生动地再现了亚马逊女战士无畏的精神和她们妩媚动人的一面。

当时希腊人与特洛伊人之间的战争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特洛伊人因为他们的英雄赫克托耳的战死而陷入绝望之中。此时,十二位亚马逊女战士在女王彭忒西勒亚的带领下赶赴特洛伊城,帮助他们一起对抗希腊人。亚马逊人之所以加入这场战斗,一方面是因为亚马逊民族天性喜爱战争和冒险,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女王彭忒西勒亚曾经在无意中犯下罪孽,误伤了自己的妹妹希波吕忒,她希望借此次远征平息复仇女神的怒火。彭忒西勒亚斯亲自挑选了十二名女英雄前往特洛伊,这十二位女英雄虽然楚楚动人,但比起女王彭忒西勒亚依然逊色许多。

到达特洛伊后的第二天,彭忒西勒亚穿上父亲阿瑞斯送给她的金光闪闪的铠甲,束紧胫甲和胸甲,佩上用白银和象牙制成的剑鞘,拿起盾牌,戴上有着闪亮的黄金羽饰的头盔,左手提两根长矛,右手握一把不和女神送给她的双面斧,骑上风神波瑞阿斯的妻子送给她的快马,闪电般地冲向希腊人的阵营。在她的带领下,亚马逊女战士连斩摩利翁等七位希腊英雄,几乎将希腊军队全数歼灭。

危急之时,希腊英雄阿喀琉斯赶来加入了战斗,经过一番激烈的厮杀,阿喀琉斯将彭忒西勒亚刺于马下。当他摘下彭忒西勒亚的头盔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尽管女王的脸上沾满血迹与尘土,但她在死后容貌依旧妩媚动人。阿喀琉斯后悔不已,呆呆地站在那儿,目不转睛地看着被自己杀害的女王,陷入深深的悲伤之中。而天上的战神阿瑞斯对女儿的死更是悲痛无比,他发出隆隆的雷声,闪电般地朝大地冲了下来,如果没有宙斯的阻止,希腊人将遭到毁灭的打击。

希腊人和特洛伊人都对彭忒西勒亚的死感到难过,希腊人将她的尸体交还特洛伊人,特洛伊人将女王的尸体与许多珍贵的陪葬品一同火化,并用香甜的美酒浇熄余烬,拾起她的骸骨,放入金箱,与战死的其他十二名亚马逊女战士一同埋葬在城内塔楼附近的拉俄墨冬国王的墓穴中。

从以上这些传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亚马逊人的英勇善战并非野蛮凶狠,她们恪守着自己心目中的美德,决不背信弃义,显得高贵而不失热情,威严而不失妩媚。在古代的图画和雕刻中也有许多她们在战场上为拯救自己的战友而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的场景。

有趣的是,在利比亚西南部费赞山区一处寸草不生的荒漠中,人们发现了一幅非常古老的壁画,上面刻画着一位女性,戴着与希腊传说中的亚马逊人相同的头盔,手中握着亚马逊人最常用的武器——弓箭。这是否意味着亚马逊部族在黑海沿岸定居前曾经在非洲居住过?

二、野蛮人(Barbarian)

野蛮人亦即欧洲中世纪时代的“蛮族人”,正如春秋时期华夷之间贵贱尊卑的观念很深一样,“蛮族”实际上是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对邻族(日尔曼人、哥特人)以及亚洲一些民族的带有侮辱性的称呼,他们将非希腊、罗马各族一概视为“化外之民”。然而,正是这些“化外之民”将曾经不可一世的罗马帝国推向了灭亡。一般意义上的“蛮族”是指推翻罗马帝国的日尔曼各部族,包括汪达尔人、西哥特人、东哥特人、法兰克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朱特人和匹克特人等。

在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的眼中,蛮族始终居住于文明社会的边缘,未曾开化,部族之间永不停息的战斗和大自然残酷的生存环境构筑了他们强健的体魄。尽管他们缺乏文明人的知识,但他们对周围环境的变化非常敏锐。他们崇拜野兽的力量,因此狼人的传说常与他们联系在一起。

奇怪的是,正是这么一群“肮脏、粗鲁”的野蛮人,竟然将强大的罗马帝国推翻在地。公元410年,罗马城被西哥特人攻陷,洗劫数日方才离去。这场“永恒之都”的浩劫震撼了整个欧洲,令罗马帝国的人民陷入一片恐慌之中。公元476年,帝国蛮族军队统帅奥多亚克发动政变,终于终结了西罗马帝国的历史。著名神学家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国》一书中曾经提及,罗马的毁灭是神灵对充斥于帝国内部的腐化和不道德的现象的惩罚。尽管罗马人在文明方面拥有绝对的优势,但他们的灵魂早已堕落;在同一种族和血缘下,坚毅朴实的蛮族人能够做到紧密团结,而罗马人却始终处于一种相互倾轧的状态中,即便在敌人大兵压境之时,他们仍不愿悔悟和觉醒。

当时详细记述蛮族文化的史料只有凯撒的《高卢战纪》和塔西陀的《日尔曼尼亚志》。据这些文献记载,蛮族人在入侵罗马帝国之时尚处于氏族社会阶段,不事农业,以狩猎、掠夺为生,喜爱冒险。蛮族人的思想观念、精神个性和生活态度是所谓的“英雄式”的:好战、勇敢、忠诚、重视荣誉、慷慨、挥霍,拒绝接受软弱腐朽的灵魂。在蛮族人看来,诉诸暴力往往比辛苦平凡的劳动更有意义,因此,他们渴望军事冒险、成功的战役以及由此带来的大量战利品。

战争是蛮族人的主要生活方式,“假如本部落并无战争,许多贵族青年便自动地参加别的部落的战争,他们厌恶呆着不动。”在征战中,勇敢和荣誉是首领与战士们最为珍视的。战士用最勇猛的战斗来保卫首领,如果首领战死疆场,而士兵们却活着回来,将是一个莫大的耻辱;同样,如果首领在勇敢方面不如自己的士兵,也会受到人们的耻笑。

蛮族人的入侵使整个欧洲的文明受到极大的摧残,“中世纪是从粗野的原始状态发展而来的。”蛮族文化、基督教和残余的古典文化构成了此后中世纪时代文明的三块基石。

欧洲历史上最为著名的蛮族人莫过于拥有蒙古血缘的匈奴王,他在公元五世纪以前曾横扫欧洲大陆,即便日尔曼蛮族也无法抵挡他们的进攻。匈奴人从东方袭来,凶猛强悍,骁勇善战,个个都是优秀的骑手,来时排山倒海,去则十室九空。正是这些彪悍的匈奴人加速了罗马帝国的倾覆。

三、圣骑士(Paladin)

蛮族推翻西罗马帝国后,在其境内建立了一系列蛮族国家,其中对后来的欧洲格局影响最大的国家当数法兰克王国。三百多年以后,法兰克王国在查理大帝的手中臻于鼎盛。查理一生南征北战,历经过五十多次战争,将西欧大陆的绝大部分土地纳入自己的版图,并由罗马教皇加冕为“伟大的罗马人皇帝”。这样,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三百多年以后,欧洲又出现了一个“罗马人”的帝国——查理曼帝国。

“帕拉丁”原本是指跟随查理大帝征战四方的十二名武士,罗马教皇加冕查理大帝后,这十二名武士也自然而然地荣升为“神的侍者”,成为“圣骑士”的代名词。其实,查理曼手下的这十二名武士尚不能被称为骑士,因为他们所秉承的依然是蛮族人的战斗精神。

真正意义上的骑士是从公元八世纪下半期、欧洲进入封建时代以后开始的。由于封建君主的武士必须装备齐全,拥有良好的坐骑和一定数量的随从,因此要有经济上的支持,于是那些大贵族便通过向武士分封土地,既满足了他们对土地这一中世纪最重要的财产形式的要求,也使他们成为大贵族的附庸。越来越多的武士在对土地财产的追求下,渐渐形成了一个附庸于大贵族的特定阶层——骑士阶层。

此后骑士制度及其组织在整个欧洲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尤其是近两个世纪的十字军运动,为西欧的骑士阶层提供了一个生存和发挥作用的广阔天地。在这一过程中,蛮族人野蛮好斗的因素与基督教的神圣信仰融合在一起,使那些破坏和平、以刀剑为生的武士一跃而成为基督的卫士。“结果,骑士最终成为受到崇奉的人,他不仅发誓效忠于其主人,而且立誓成为教会的卫士、寡妇和孤儿的保护人……以这种方式,骑士脱离了其蛮族和异教的背景,而被整合于基督教文化的社会结构中。结果,骑士像神甫和农民那样,被视为社会不可或缺的三个器官之一。”

虔诚的宗教美德,扶弱济贫的道德精神,以及原来那种武士的荣誉、忠诚和勇敢的品质结合在一起,便构成了中世纪基督教文化中的骑士精神或骑士理想。它是中世纪人的观念和行为的最高标准和完美榜样。

在十字军的时代还形成了一种与神圣节制的基督徒骑士理想相反、也与北方野蛮的英雄主义相距甚远的世俗骑士理想,其特征是爱情崇拜和礼节崇拜,表现为追求罗曼蒂克的爱情和高雅优美的言行。世俗骑士源于西班牙穆斯林社会,流行于法国南方世界,在这些骑士的眼中,爱情是一种纯粹精神性的、不掺杂任何肉欲的神圣的感情,由此构成了中世纪盛期骑士文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格调。

于是,武士的忠诚、基督教的谦恭、对理想中的女性的纯洁无暇的爱情,成为每个骑士必须具备的三种美德。“基督教骑士制的理想一直保持着它对西方思想的吸引力和对西方伦理标准的影响。”他们是力量与正义的象征。

四、女巫(Sorceress)

“女巫初现人世,就没有父母、儿女、配偶、家庭。她是一个魔怪、一块陨石,弄不清是从哪儿来的。上帝啊!谁敢走近她?她又待在哪里?荆棘丛生的野林、人烟不至的荒地,都有她的踪影。夜里她则栖身在一张古老的桌子下。大家害怕撞见她,这使她更加孤独。她的周围像围了一道火篱笆,谁想过她还是个女人?即使过着这么可怕的生活,她还是保持着张弛有度的女性活力、女性的吸引力……”

“巫师”(sorcier)这个字的法文原意,是指能够经由祭祀或象征的仪式去改变他人命运的人(字首“sors”在拉丁语中表示“遭遇”或“命运”)。巫师最常见的施法形式是下咒语,于是它便成为“巫术”和“诅咒”两词的同义词。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中表示巫术的字“fattura”和“hechiceria”,也都意味着“包藏祸心”。从十五世纪初期开始,“巫师”的意义历经演进,更明确地意指他们的法力是源自魔鬼附身。

其实,《暗黑破坏神2》中的女巫与人们想象中的巫婆形象相去甚远,这里的女巫是一个拥有神奇魔力、并远离邪恶的奇女子形象。大家可以将她同下面将要介绍的“巫师”作以比较。

民间传说中的女巫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相传一个女人到了夜里会变成一头猛禽,发出可怖的叫声,飞进房屋里吞食婴孩。这种黑夜女巫的形象,是神怪传说的一个重要元素,见载于罗马文学和希腊神话中。

十世纪,日耳曼特里夫斯的勃鲁姆写了一部供主教阅读的隐修纪律指导书——《主教会规》,其中记载了几名受撒旦诱惑的妇女,与罗马女神戴安娜一起骑在某些动物背上飞行。戴安娜是跟月亮、水、沼泽地有关的女神,照顾妇女分娩,而这些都跟巫术紧密联系,以致有的专家称她为“女巫的神”。后期的文献曾提到希罗底的名字,她是罗马希律王的妻子,间接害死了施洗约翰,另外书中还提到过日耳曼万神庙的女神像霍尔达。不论怎样,魔鬼学家们根据《主教会规》确定了女巫的形象——她们常常在夜间骑一把扫帚或一头动物,从窗子、墙壁或烟囱飞出去参加巫魔会。

如果没有阅读过十五世纪至十七世纪的一些史料的话,我们很难想象到当时的猎巫活动是如何的残酷,许多无辜的女性被视为女巫活活烧死,死前还曾倍受折磨。在1580年到1670年期间,西欧各地完全笼罩在对所谓的女巫的血腥屠杀之中,当时有一位名叫雷米的法官,三十年间烧死了三千多名“女巫”,点燃了数百座火刑架。

人们之所以如此残忍地对待“女巫”,主要是由于传统中根深蒂固的反女性成见,女人使人害怕,医生不理解她们的生理,神学家将她们视为反复无常的人,必须时刻加以防范(女人犯有“原罪”,她们常被视作魔鬼的代理人)。从法律观点来说,当时的女性先受父亲的监护,只有到寡居的时候才能获得相对的独立,但寡妇的角色受到社会的普遍排斥,因此“她们想在巫术中寻求报复的满足”。

人们还常常在年老贫穷的女人中寻找所谓的罪魁祸首,受到中伤而被控为巫婆的,通常是一些有土方治病经验的妇女,她们掌握治病的秘方,于是大家便怀疑她们会诅咒。

十八世纪时期,西方国家已看不到对巫案的审讯。十九世纪上半叶的浪漫主义,尤其是德国浪漫主义的流行,促使了女巫的形象以民间故事和传奇的形式走入文学殿堂,例如《格林兄弟童话集》里就有许多女巫的故事。而女巫的社会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平反,在许多作品中,她们成为遭受教会迫害而奋起反抗的妇女的原型。

五、巫师(Necromancers)

在《暗黑破坏神2》中,女巫与巫师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角色,前者使用的魔法代表着力量与光明,可直接作用于敌人身上;而后者则是魔鬼的化身,他的主要本领是招魂术,召唤各种不死的生命(如僵尸)为其卖命。招魂术在中世纪时期曾盛传一时,相传用此术可指使死人或从地里挖出的尸体作奇怪的工作。

萨图恩(Saturne)据说是巫师的保护神,实际上,他最初是矿工的保护神,逐渐演化才成为支配地狱的神。萨图恩是率先食人肉的神,巫师也常被指责为偷食人肉。此外,萨图恩夜间停留于土星,土星位于魔蝎宫,而魔蝎则是一种象征魔鬼的动物。萨图恩的标志是手中的那把大镰刀,而相传巫师常用的武器也是一把随身携带的镰刀。

历史上关于巫师的最早记载见于十二世纪,当时有一位名叫韦尔多的法国里昂商人宣扬并身体力行安贫乐道,其门徒被教皇斥为异端,逃入阿尔卑斯山谷隐居。巫师的故事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在与异端的接触中逐渐产生的。

我们常常可以在一些西方的神话书籍中看见“Mage-Clans of the East”(东方魔法部落)一词,这是欧洲巫师故事的另一起源。由于当时欧洲人对于还没有认识到的世界抱着一种神奇荒谬的幻想,巫师就成为这种幻想的宣泄对象。十三世纪的马可·波罗游记和十六世纪的曼德威尔游记更是为西方读者提供了神游幻想的空间,巫师也被误解为东方民族所特有的一类神秘人物。

然而在欧洲神学家的眼里,巫术是一种反宗教的行为,巫师作为巫术的施弄者,致力于撒旦崇拜。中世纪衰落时期的特征之一,就是将撒旦的形象夸大成强大且无处不在,并把时代的一切弊病都算在撒旦的帐上。

十八世纪以后,巫术卸下了魔法和撒旦的华丽外衣,文化地位迅速下降,成为一种迷信。巫师、蒸馏器、硫磺蒸气不久后又重新兴起,成为炼金士们的想象。

在一般人的印象里,巫师是居住于南部沼泽地带中的一类穿着黑色斗篷的神秘人物,长期躲在黑暗潮湿的小屋中的研究使他们面颊苍白,形同骸骨,熬夜和过度的思索搞垮了他的身体,使他们不堪一击。但他们掌握着各种神秘奇异的法术,代表着邪恶与噩梦的神灵。

巫师题材在近代被融入了许多艺术家的作品之中,浪漫派音乐家,如门德尔松和柏辽兹,都曾在他们的作品里涉及过巫术题材,而拉丁美洲的著名作家马尔克斯更是在他的魔幻主义小说《百年孤独》中大胆地使用了各种巫术内容,营造出一种极为神秘的气氛。

“我是昨天、今天和明天,我拥有再生的力量。我的灵魂创造了天神,创造了人间,地狱,还有天堂……向我欢呼吧,我就是屹立于地球中心的神殿之王!”

——古埃及《死亡之书》

Blizzard公司非常善于从历史与神话中汲取撰写游戏所需的素材,《暗黑破坏神2》里许多怪物的名字实际上都是源于西方的一些神话故事或民间传说。大家还记得《暗黑破坏神》一代中那个铁匠格里斯沃尔德(Griswold)吗?去年我在读一本关于美国历史的书籍的时候,发现格里斯沃尔德原来是美国的一家银匠铺,这家银匠铺在内战爆发后改行,专为军队打造宝剑之类的武器。这恐怕不仅仅是巧合吧。

实际上,《暗黑破坏神》一代并没有什么故事情节可言,所有内容都是为了战斗而拼凑起来的,在情节设定上给人以陈旧之感;《暗黑破坏神2》则不同,它拥有四个不同的地点(而不像一代那样只有一个小镇),这使得游戏的故事情节与人物形象的塑造更为丰满,而“龙与地下城”风格设定的加强也使得游戏的深度与广度与前作相比大为拓展。

遗憾的是,在我所接触的许多“暗黑”迷中,真正了解《暗黑破坏神2》的故事背景的人可谓少之又少;许多国外玩家甚至从未玩过单人模式,买来后便直接连上“战网”(Battle.net)与其他人联线作战。

写这篇专题的目的是为了告诉大家,除了砍杀、除了地牢之外,《暗黑破坏神2》中还有许多精彩的地方值得我们流连。下面将为大家介绍的是游戏中的三大魔王和五位英雄的一些历史渊源。

神话中的三大魔王

一、迪亚伯罗(Diablo)

“Diablo”是西班牙语里“魔鬼”(Devil)的意思,很多人将其误读为“达埃伯罗”,实际上它的正确发音应该是“迪亚伯罗”。不知大家有没有玩过《猴岛小英雄》(Curse of Monkey Island),其中有个“El Pollo Diablo”,意思就是“魔鬼的小鸡”。

迪亚伯罗在三大魔头中是最年轻的一个,象征“恐惧”。在《暗黑破坏神》一代里,我们的英雄曾经击败过它,并将它锁入灵石,嵌入脑中,希望凭借自己的意志压制住这个不灭的灵魂。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英雄的意志力逐渐变弱,迪亚伯罗的灵魂终于从灵石中逃脱出来,控制了英雄的身躯。于是,魔王操纵着英雄的肉体,以“暗黑流浪者”的名义,前往东方解救自己的两位兄弟——巴尔和墨菲斯托。这就是《暗黑破坏神2》的背景设定。

二、墨菲斯托(Mephisto)

就我所掌握的资料来看,三大魔王中的老大墨菲斯托很可能是Blizzard公司杜撰出来的一名角色,它象征“仇恨”。如果说有什么历史背景的话,墨菲斯托或许与传说中巴尔的兄长、邪恶之神墨特(Mot)有所关联,具体请见下文对巴尔的介绍。

根据游戏的背景,墨菲斯托曾被古赫拉德里姆人抓获并囚禁于库拉斯特镇附近的特拉文克尔神庙的守卫之塔中,可惜它的魔力太过强大,被禁后不久,它便控制了那些监护它的神庙僧侣的灵魂,只有大司祭克哈利姆顽强地抵制住了墨菲斯托的魔力,但克哈利姆最终还是被墨菲斯托的傀儡们所杀害。

尽管无法离开守卫之塔,墨菲斯托依然可以操纵手下的那些灵魂为自己卖命,这同一代中的迪亚伯罗有些相似。游戏第四幕中当我们的英雄使用地狱之锤击碎墨菲斯托的灵石时,便可以看见被墨菲斯托控制的无数冤魂从中飘出。

三、巴尔(Baal)

巴尔是三大魔头中的老二,被称为“破坏之魔”。

很久以前,巴尔曾被古赫拉德里姆人制服并封存于一块红色灵石中,由于灵石的意外裂开,使得巴尔出逃的机会大增。为了阻止它冲破封印,一位名为名叫塔尔·拉什的赫拉德里姆英雄勇敢地站出来,将这块灵石置入自己的心中,希望依靠自己的灵魂将巴尔困住。人们将塔尔·拉什同嵌在他心脏中的这块灵石一起,埋入鲁特格尔雷恩城附近的沙漠深处。在游戏的第二幕里,玩家的主要任务便是找寻塔尔·拉什之墓,阻止迪亚伯罗解救巴尔。

巴尔在三大魔头中是历史背景最丰富的一个角色,有关它的故事可以追溯到古代凯尔特人所膜拜的神巴莱纳斯(Belenus),在闪米特族的传说中也有关于它的比较翔实的记载。

巴尔是迦南人、腓尼基人和叙利亚人的原始神之一,其实,在这些民族的心目中,巴尔并非像游戏中所描写的那样是个无恶不作的“破坏之魔”,而是一位善良的生命之神。传说中,当巴尔的兄弟、邪恶之神墨特(Mot)下到凡间破坏世界的时候,巴尔勇敢地站出来向他挑战。经过激烈的战斗,巴尔被墨特打败,当他跪倒在兄长面前的时候,被整个地吞了下去。七年后,巴尔的姐姐安娜特(Anat,游戏第一幕中的女魔安德列斯?)击败墨特,把巴尔从死亡中解救出来。不幸的是,在巴尔复活的过程中,墨特也从死亡中苏醒了过来,据说,直到今天,他俩依然被锁在无休止的战争中,他们之间的斗争造就了四季的变迁,而“巴尔”则成为掌管“生命”、“收获”的神灵(类似于古希腊神话中掌管农业、婚姻与丰饶的女神得墨忒耳)。人们有时也将巴尔称为“Hadad”或“Rimmon”,义为“雷神”;“肥沃之地”则被人们称为“Baal's Land”或“Baal-land”。

肥沃的土地总是与人类的生殖力联系在一起,因此,巴尔同他的姐姐安娜特一起被尊为生产之神,人们认为当他俩交媾的时候会引发暴风雨,而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大地便会干旱。为使他们再次结合,牧师与女祭司纵酒狂欢,希望通过两性相交的行为唤起巴尔的恩惠,降下滋养的雨露。

当犹太人成为这个地区的统治者后,巴尔开始逐渐沦为有害的邪恶之神,成为人们心中的“魔王”(Beelzebub)。巴尔的追随者被冠以卖淫、人祭、乱伦等罪名,失去了原先的神圣的光环。犹太人为树立自己心目中的神,很可能有意夸大了这些人的罪行,但当时的确曾发生过大规模的人祭活动,在纳泽雷斯(Nazereth)地区的大型古墓中,人们曾发现过大量婴儿的骸骨。

从此以后,巴尔便与神秘文化联系在了一起。曾经有一本名叫《所罗门之钥》(Lesser Key of Solomon)的古希伯来文献记载了有关巴尔的一些晦涩难解的神话故事,在这本古籍中,巴尔被描述为一位嗓音嘶哑、喜怒无常、拥有无穷权力的王子,他可以授予他所喜爱的人以非常的智慧和隐身的能力,而一般人却很难得到他的哪怕是十分细微的帮助。

在《圣经》里,巴尔被描写为“邪恶之神”,相传他的追随者曾杀害过无数的基督教先知,并曾捣毁过基督圣坛。于是,“巴尔”这个名字便与“Diablo”、“Asmodeus”、“Lucifer”和“Balaam”一起,成为了“撒旦”的代名词。

了解《圣经》的人都知道“摩西十诫”的故事,摩西在领导以色列人民离开埃及后,登上西奈山接受了上帝赐予的十条诫命。由于摩西迟迟没有下山,在山下等候的以色列百姓恐慌起来,以为摩西抛弃了他们,于是要求摩西的长兄亚伦为他们再造了一个神像,以便继续为他们引路。亚伦用百姓们的金首饰铸造了一只金牛犊,以色列人围着金牛犊边唱边跳,以金牛犊为自己的神明。相传这只金牛犊代表的便是巴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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