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包括: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二周岁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强奸、猥亵、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更为适宜的其他案件。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五十条 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案件,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 下列案件可以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 (一)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二周岁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 (二)强奸、猥亵、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 (三)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更为适宜的其他案件。 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由院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什么是少年法庭以及少年法庭的办案特点 少年法庭是专门处理16岁以下少年犯或儿童犯的法庭。除了杀人罪外,如果犯案者为16岁以下的少年或儿童(该案件没有年满16岁人士同时被控的话),案件都会交由少年法庭审理。少年法庭亦有权对18岁或以下的青少年发出监管及保护令。少年法庭也被称为儿童法庭。 少年法庭的特点 为减帮助犯罪少年儿童更好更快的回归社会,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本着 教育 为目的开设少年法庭。少年法庭最大特点是审判多以圆桌会议的形式进行,减少与案件无关人员的参审人数,以减轻犯罪少年儿童的心理负罪感,帮助犯罪少年儿童更好更快的回归社会。 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不仅仅是针对普通民众,那些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理应得到保障。 少年法庭最大特点是审判多以圆桌会议的形式进行,减少与案件无关人员的参审人数,以减轻犯罪少年儿童的心理负罪感,帮助犯罪少年儿童更好更快的回归社会。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 法律咨询 ,专业的律师团队会及时为你解答疑惑,让你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